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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更有效地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欢迎各界人士和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可以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重点围绕改善民生等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就2010年度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提出建议。
二、征集要求
提出建议项目,应当注意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对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事项,以及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社会自律和现有制度解决的社会问题,或者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由于执法原因而产生的具体问题,均不宜提出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三、征集方式
提出建议项目,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并应当阐明建议项目的具体名称、制定的必要性、主要依据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建议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建议项目的起草文本。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止。
来信请寄: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宜兴市陶都路8号,邮编:214206)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汤琤昊(传真:87986126)
电子邮箱:yxfzbt@yahoo.cn
特此公告
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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