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C01-E0000-2010-010 |
生成日期 |
2010-2-24 |
发布日期 |
2010-2-25 |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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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公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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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09年我市共安排太湖水污染防治资金13亿元
2009年,我市共安排太湖水污染防治资金13亿元,有效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为“治太”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去年,我市放眼“治太”全局,连续召开相关会议,制定下发多个文件,全面部署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农林、水利、建设等职能部门也制订了相应的治理计划和措施。市检察院、法院、环保局、公安局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水体污染刑事犯罪案件的意见》,用法律手段促进水环境的保护。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采取了控源、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科学推进“治太”工作。在控源上,我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关停并转化工企业18家,关停琉璃瓦企业10家,对640家企业进行了改造提升,对30多家企业进行了技术装备升级或布局调整,10多家规模企业搬入化工集中区发展。同时,我市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对沿太湖一公里保护区及9条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场继续实施综合整治,沿漕桥河两侧的27户已拆除4户、整治23户;乌溪港、大浦港沿线禁养区外的14户已整治到位,基本实现了零排放。我市还全面完成滆湖养殖围网拆除整治,拆除滆湖围网养殖3.1万亩,促进了太湖上游水域的净化。
在截污上,我市全力实施了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全市共有11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7.25万吨/天。完成了污水纳管“513”工程建设,实现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3万吨/天,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42%,各镇平均值达到78.72%。同时,我市完成了建设2座动力式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50处无动力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为减少太湖“湖泛”发生几率,我市还加强了水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太湖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共清淤8.56平方公里、土方185万方,二期清淤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并且,我市已完成环太湖200米—1000米退耕还林8000亩,以及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两侧50米生态林4000亩的建设任务;建设了总面积为5908亩的漕桥河、大浦港、乌溪港3个河流湿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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