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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
日期:2005-08-26 15:12:17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014046317/2005-00015 | 生成日期 | 2005-08-26 | 公开日期 | 2005-08-26 |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05〕170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批复 |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 ||||
: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海新苑小区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位于大亚达酒店东、阳泉中路南、树人中学西、西木新村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上海新苑。
希你局接至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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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