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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    日期:2005-08-26 15:12:1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05-00015 生成日期 2005-08-26 公开日期 2005-08-26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05〕170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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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同意上海新苑命名的批复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海新苑小区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位于大亚达酒店东、阳泉中路南、树人中学西、西木新村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上海新苑。

    希你局接至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