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决定
| 索引号 | 014046317/2005-00020 | 生成日期 | 2005-10-26 | 公开日期 | 2005-10-26 |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05〕213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决定 |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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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决定 |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构建和谐宜人新宜兴。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决定》锡委发[2005]64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市政府决定每年秋季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和实现宜兴腾飞发展为目标,围绕构建和谐宜兴现代化新农村的总要求,在全市大力倡导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实施以义务植树为重点的生态发展战略,加快经济林、生态林和景观路建设,提高农村的绿化覆盖率,营造“地绿、天蓝、水清、居佳”的农村生态环境。通过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今年发动参与义务植树人数15万人,义务植树40万株,增加农村造林绿化面积0.5万亩以上(各镇、园分配任务附后)。全市80%的市镇公路建成景观林带,40%的镇村道路建成林荫道,40%以上的河道建成防护林,农村绿化覆盖率提高0.5%以上。各地要组织开展绿化家园建设创意竞赛,把“植树月”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
1、“植树月”活动的主题、时间和参加对象
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主题是“打造生态家园,优化农居环境”。时间为每年的11月。各级机关、团体、企业、村民委员会组织安排,全民行动,农村各级干部,党员带头示范,动员广大农村居民中符合义务植树要求的适龄人员踊跃参与。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义务植树浓厚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植树月”活动主题,营造义务植树的浓厚社会氛围,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责任意识,营造出人人关心义务植树,人人参与义务植树的生动局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鼓励适龄农村居民通过参加居住环境的绿化美化活动或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方式履行义务,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植树或爱绿护绿宣传活动。
3、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农村义务植树活动
一要突出家园绿化。按照各地农村建设规划,对整合基本到位的中心村、新型社区、农村居民安乐小区开展高标准、高品位的绿化建设,对自然村落增绿添绿、见缝插绿,进行家前屋后的绿化美化或发展林、果、花卉苗木等庭院经济。二要突出农村“四旁”植树。重点在“道旁、沟旁、河旁、塘旁”大搞造林绿化。三要突出市镇公路、镇村道路建设。市镇公路要建成景观林带,镇村道路要建成林荫道。四要突出发展经济林。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对山坡高岗地、二级堤水及低产高成本田,环境重污染地块,有计划地拓植竹、茶、果、花卉苗木等经济林,恢复丘陵岗地植被,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认真做好“植树月”活动的计划编制、组织活动、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实绩考核等各项工作。要细化量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2、示范带动,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典型示范的力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引导农村群众积极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实行上下联动、全社会发动、全民行动,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的新局面。
3、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植树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层层分解指标,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要围绕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植树月”的各项工作。要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植树建卡登记制度,以镇为单位,将适龄农村居民人数、尽责方式等具体指标内容建卡登记。
4、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设计到位,对造林项目要按照园林、园艺标准,高起点设计、提高造林品位。二是施工到位。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严格施工程序,保证造林质量。三是管护到位。要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机制,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果。对破坏义务植树和绿化成果的行为,要依法惩处。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植树月”活动的督查指导,市将成立督查组,落实专门人员,从技术上指导,工作上督查,成效上考核,督促和推动“植树月”活动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植树月”成果的评比考核,确保“植树月”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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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