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5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8-00881 | 生成日期 | 2008-09-03 | 公开日期 | 2008-09-03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04]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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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5号 |
9月9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关于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问题、关于城区河道管理问题、关于市区夜景灯饰管理问题等6项议题。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既有利于更好地管理城市,创造更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法律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日益重要。市城管部门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在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和执法权限上难免会与现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着权责界限不清问题。为此,会议要求,市城管以及市建设、交通、水利、公安、环保、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市“一盘棋”思想,工作中要加强理解、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互相支持。只有这样城管工作才能走出新路、创出经验。会议明确,市城管局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分管。今后,凡市城管部门工作中有关协调问题,由王市长牵头负责。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对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召集市城管、建设、法制等部门作专题商讨、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有利于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活动,确保户外广告的设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市貌标准,对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召集市城管、建设、交通、文化、公安、环保、供电、法制等部门作专题商讨、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既是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强化城市市容长效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三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召集市城管、建设、交通、公安、物价、国土、财政、法制等部门作专题商讨、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区河道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城区河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城区河道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景观,凸现我市山水园林特色,保护河道历史风貌,体现和升华我市的水生态和水文化特色。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召集市城管、建设、交通、公安、水利、环保、法制等部门作专题商讨、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区河道管理工作。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市区夜景灯饰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宜兴市市区夜景灯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对于美化城市夜景,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现代化气息和综合功能,保障灯饰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召集市城管、建设、供电、法制等部门作专题商讨、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市区夜景灯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