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7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8-00883 | 生成日期 | 2008-09-03 | 公开日期 | 2008-09-03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04]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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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7号 |
11月11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补偿安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扶持政策等4项议题。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问题,听取了市水利农机局关于《宜兴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治水、治尘、治烟三大环保战役,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打造宜兴山水城市、再现碧水蓝天的重要举措。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水利农机部门接手市清源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后所作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城区水环境,会议提出四个“加快”要求:一是要加快项目报批。市水利农机部门要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主动做好衔接工作,争取早日批复。二是要加快管网建设。目前,市清源污水厂一期2.5万吨/日配套管网已基本到位,下阶段要着重加快二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2005年6月30日前二期扩能2.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建设到位。三是要加快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污水接入。要象抓工业窑炉整治一样,抓好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污水接入,尽可能地提高城区污水处理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已建成市清源污水处理厂的作用。会议要求,市水利农机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不愿接管的单位名单,必要时会同市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采取强硬措施,确保本月底前相关单位完成接管。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负责。四是要加快建设资金筹措。一方面市水利农机部门要积极做好衔接,确保银行贷款及时到位;另一方面,要收足收好排污费;再一方面,要与市财政部门做好衔接,妥善安排好明年的财政预算。关于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问题,会议指出,因清源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时对该项指标认识不足,致使批复时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COD执行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而根据周边情况和市清源污水处理厂运行实际,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难度较大,为此,会议要求,市水利农机部门要会同市环保部门积极做好与省、无锡市环保部门的沟通、衔接,力争将尾水排放标准调整为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二、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通报了《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补偿及安置行为,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及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合宜兴实际,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宜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宜兴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既是“三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我市城乡环境的内在需要,更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对于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办法》符合有关规定,切合宜兴实际,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划建设问题,会议明确,由市建设规划部门牵头,市环保、卫生等部门参与,选择适中地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地,2005年5月底前完成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并向审批部门申请验收,无害化处置全过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关于管理问题,会议指出,项目管理一定意义上比建设更为重要。为此,会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要求,明确标准,明确职责,定人负责收集,定点暂时贮存,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协议》的要求,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过程安全、有序,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传染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市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全过程疾病防治、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行问题,会议指出,全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行分批实施,逐步到位。首先保证城区及各中心镇的医疗单位到位,然后再保证一般镇医疗单位到位。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与拥有方要认真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到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原则上以医疗单位拥有的床位收费为主、医疗废物重量收费为辅,暂定每张床位收费2元/天,施行一年。关于实施方案问题,会议要求,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关于特许经营期限问题,会议明确,由市政府授权市环保局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暂定10年。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组织实施问题,会议明确,由副市长洪雅负总责。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扶持政策问题,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意见》总体上比较成熟,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健康协调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