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审计局关于市政府交办审计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2011-12-6)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2: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8]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审计局《关于市政府交办审计项目工作流程的建议》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交办审计项目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市政府交办审计项目工作流程

(市审计局)

为切实加强政府交办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现提出市政府交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由市政府以通知单形式交办审计项目。对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须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后以通知单形式交办市审计局实施(交办通知单格式附后)。

二、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议。请交办审计项目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召开审计项目涉及单位的协调会,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审计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组织实施审计。由市审计局在明确审计任务和要求后,根据项目性质和工作量及时安排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如期优质完成交办任务。

四、提交审计结果。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报送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