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2011-12-7)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15:0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8]4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由于近期天气晴好,我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后一段时间,我市还将以晴好天气为主,气温将明显升高。同时,由于清明即将来临,山区进出人员和野外用火现象明显增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力除火灾隐患,力降火警起数和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体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各有关镇(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由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搞好责任分解和压力传递,将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具体林区和具体人员。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的防范应对能力。

二、严肃纪律,提高效率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全天候畅通。从领导到扑火队员,从物资储备调度到应急指挥,都要制定好方案并做好记录。接到火警后,各有关镇(街道)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开展火警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防火办报告进展情况。对瞒报、迟报、贻误扑火时机,酿成重大损失及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全面加强对森林火灾的调处工作,做到发生一起,及时查处一起。

三、严加防范,快速反应

各有关镇(街道)和市农林部门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物资的储备工作,对灭火器具要及时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性能稳定良好。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在扑火救灾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发生无力处置的森林火灾或者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时,要及时上报市防火办,请求协助扑救或启动上一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