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怡人园命名的批复(2012-1-31)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20:11   [        ]     
文号 宜政发[2008]12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新庄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命名怡人园居民住宅小区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对位新庄小学东、新庄幼儿园南、农贸路西、怡人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怡人园。

希你街道接至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