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0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随和苑命名的批复(2012-4-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30:51   [        ]     
文号 宜政发[2008]22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周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命名“随和苑”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镇位周铁村小街组东、大区河南、解放路西、学前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随和苑。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