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1期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幼儿教育的意见(2012-4-25)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2 17:32:02   [        ]     
文号 宜政发[2008]23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幼儿教育是人生启蒙教育,更是义务教育的重要基础。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健全国民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加强民生工作,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特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幼儿教育的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1、明确办学主体。幼儿教育坚持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原则,各级政府是幼儿教育的办学主体,要大力发展、努力办好公办幼儿园,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和保障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和正常运行。市区以外原则上不再创办、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各镇(园区、街道)可对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的改制幼儿园依法收回。

2、理顺管理体制。全市幼儿教育在市政府领导下由教育局主管,接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市、镇(园区、街道)两级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市政府负责市区范围内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切实抓好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工作,要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居民小区配套建设规定,做好市区新建居民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市国资委、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要协同工作,进一步明晰居民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资产所有权,理顺管理关系。对小区内新建的幼儿园,凡属国有资产的,建成并通过验收后要委托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对小区内原有的幼儿园,要在理清资产权属关系的基础上,根据资产性质,明确与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关系。

二、加强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举办资格、办园条件、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物价、财政部门负责向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各地政府要会同教育、卫生、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办园,切实维护幼儿教育正常秩序。

2、切实加强常规管理。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指导督促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配备保教人员,坚决杜绝超班额招生、随意缩减保教人员等违规现象。物价、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从严审批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定期开展幼儿园收费检查,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卫生部门要拟定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强园舍基本建设,注重设备设施投入,严格执行保教计划,认真开展保教工作,努力提高保教质量。要引导和鼓励一批民办幼儿园达标、提升。

3、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评估定类制度,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办学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同时,要根据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做好各类幼儿园复评和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将有关评估督查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建立保障机制,促进事业健康发展。

1、确保幼教经费投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把幼儿教育发展经费纳入义务教育财政保障体系,市财政设立幼教专项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奖励创建优质园以及全市幼儿教师培训等。镇(园区、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幼教经费保障机制,负责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办好中心幼儿园,承担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维修经费。幼儿园非公办人员经费、设备费、办公费等由幼儿园通过规范收费自行解决。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并轨管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在职在岗幼儿教师都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努力扩大公办幼儿教师比例,根据幼教工作需求,人事、教育等部门每年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办幼儿教师或现有教师转岗培训,充实全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幼儿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鼓励幼儿教师提高学历,进修业务,全面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按规定办理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福利待遇。

3、发展优质教育资源。要把创建省优质幼儿园作为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重要抓手,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动员全市广大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幼儿园。市政府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每创建一所省优质幼儿园给予20万元经费奖励,以调动全市广大幼儿园的创建积极性,力争通过两年创建,使我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5%,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幼儿达到85%,从而真正实现宜兴幼儿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