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新街街道堂前村等村(居)民委员会区域的批复(2011-1-26)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03:44   [        ]     
文号 宜政发[2009]82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新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新街街道部分村、居区划调整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街道部分村(居)民委员会的区域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堂前村民委员会,设立堂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村居合一,暂保留村委会牌子,利用2-3年进行过渡。

二、撤销归径村民委员会,设立归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村居合一,暂保留村委会牌子,利用2-3年进行过渡。

三、撤销谢桥村民委员会,设立谢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撤销梅园村民委员会,设立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撤销铜峰村民委员会,设立铜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撤销南河村民委员会,设立南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撤销南岳村民委员会,设立南岳社区居民委员会。

八、绿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绿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设立氿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上区域调整及村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堂前、归径、谢桥、梅园、铜峰、南河、南岳等7个村民委员会,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村(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