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中堂院墅命名的批复(2011-1-2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13:05   [        ]     
文号 宜政发[2009]12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中堂院墅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临溪路东、阳羡东路南、林安河西、东虹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中堂院墅。

希你局接至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