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2011-8-16)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21:5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9]17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期,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了大范围的雨雪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低温雨雪天气还将影响我市。为切实做好雨雪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我市经济正处在企稳回暖、努力完成全年目标的冲刺阶段,切实做好当前雨雪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应对防范工作,决定立即启动低温雨雪灾害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周密部署,科学调度,积极应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力保畅通。公安、交通运输和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特别是事故易发地段的巡逻,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科学疏导车辆、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出现强降雪灾害性天气,全市各级要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积雪清扫行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积雪清扫工作。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动员经营户、沿街单位除雪除冰,各社区要动员社区居民积极投入积雪清扫,以方便居民出行。

三、必保供应。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雨雪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正常生活。市粮食、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蔬菜及鲜活农副产品的供应,满足市场需求,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单位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气等正常供应;市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急救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

四、确保安全。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农贸市场和大跨度轻钢材质房屋、加油站、临时建筑工棚等房屋的排查,防止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经贸、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室外建筑施工的,要全面停止作业。旅游、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值守。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极端、异常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强会商,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预估雨雪天气对交通、电力、市场供应等可能带来的影响。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严重雨雪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情况,要按规定立即上报,防止值班缺位和信息滞后,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六、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应急联动作用。凡发现脱岗、离岗、断岗现象以及退报、漏报、瞒报雨雪灾害情况及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工作缺位、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