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2期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管理的意见(2011-8-16)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22:51   [        ]     
文号 宜政发[2009]24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矿山开采、矿产品运输对生态和交通环境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市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先保护生态、兼顾企业生产、改善群众生活为基本方针,以依法发包、有序开采、规范运输为基本要求,以源头控制、疏堵结合、严格监管为主要办法,整合执法力量,创新监管手段,突出重点环节,严肃工作纪律,探索生态矿业建设新途径,努力从根本上消除矿业领域的不合法、不规范现象,从根本上扭转矿业管理的不科学、不到位问题。

二、主要目标

1、控制开采总量。按照厂矿挂钩、满足自用的原则,合理确定资源发包量,严厉打击超量开采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权益。

2、加强现场监管。加快推进矿山作业场所电子监控全覆盖,整合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定期深入采矿现场进行巡查监管,做到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3优化运输方式。坚持“水路为主、陆路为辅”的方针,所有矿产品原则上都必须通过水运,陆路运输必须经过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4、打击违规运输。对私自进行陆路运输,特别是存在超载超限、跑冒滴漏等问题的车主及其服务企业,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直至责令停产、关停宕口。

三、重点措施

(一)坚持关口前移,切实规范采矿权发包行为

一是合理确定发包数量。根据现有采矿、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需求,2010年全市计划发包矿产资源1174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150万吨、水泥用灰岩1024万吨。具体分配办法为:张渚白云山150万吨,湖父门口山304万吨,新街卡顶山180万吨,新街浴锅塘90万吨,徐舍烟山90万吨,杨巷新芳矿区360万吨。制灰用灰岩和水泥配料用砂岩的发包问题另行确定。

二是统筹设定发包条件。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当前矿山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附则及承诺书。要把矿山专用通道建设维护、水泥生产企业熟料运输管理纳入相关企业的承诺范围,依法制定矿山专用通道建设维护和熟料运输管理的奖惩措施,增收矿山企业的开采运输管理保证金,从源头上加强对矿山开采和运输的制约管理。对矿产品运输专用通道没有全线硬化、路面破损或日常管护达不到市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发包或年检。

三是严格执行发包程序。2010年,所有采矿权出让活动一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镇(街道)、行政村不得擅自组织出让。资源出让前,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对所有宕口进行现场测量,并做好界址划定、界桩埋设、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工作。出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三公开”和有偿出让的原则,将拟出让的采矿权逐宗进行公告,将矿山位置、面积、资源量、出让方式等一一公布。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要按照规定签订出让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确保后期开采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坚持多管齐下,全面加强矿山开采现场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电子监控全覆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借鉴张渚建材基地监管工作的有益经验,抓紧在所有开采宕口现场、主要运输通道和矿产品装卸重点码头设置监控装置,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对矿山开采、运输进行24小时电子监控,减轻监管压力,提高管理效率,堵住管理漏洞。各采矿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码头业主必须做好监控设备的管护工作,保持监控装置完好。凡是监控装置没有安装到位的,2010年度矿山不予发包或年检。

二是切实加强矿山安全和爆破管理。全面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矿山从业人员特别是涉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市安监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国土部门要认真核定火工品用量需求,加强火工品使用的计划管理。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职能,督促民爆专营公司落实好“四统一”的各项规定,凡出现违规爆破行为,一律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爆破资格。市民爆专营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越界爆破等违规行为,确保“四统一”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实行储量动态监测和现场监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储量动态监测和矿山现场监理制度,切实加强矿山开采的全过程管理。市国土部门要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地勘机构,对开采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动态测量,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规范、有序开采,严控越界、越层和其他不规范开采行为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各宕口采矿量的动态监测,责成监理单位认真做好相关测量工作,充分发挥交通海事部门的监管作用,一旦开采量达到发包量,立即无条件停止对应宕口的开采作业,及时落实断电、断火工等制约措施,坚决遏制超量开采行为。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市国土、公安、安监、经贸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矿企业作出的承诺,对各类违规开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土部门要重点抓好越层、越界、超量开采的监管和处罚,安监部门要重点抓好顺层、顺坡开采的监管和处罚,公安部门要重点抓好非法使用火工品及其替代品、越界爆破的监管和处罚,经贸部门要重点抓好私设轧石机的监管和处罚。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依法及时彻底处理到位。

(三)坚持疏堵结合,着力提高矿产品运输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矿产品运输专用通道建设维护。各水泥生产企业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在采宕口石料运输专用通道建设管护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09]109 号)要求,全面做好专用通道的全线硬化、全日制管护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路面破损、与其它道路交织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矿产品运输对道路交通、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对专用通道建设管护达不到市定要求的,2010年矿山年检暂缓。

二是全力推进矿产品水路运输。为进一步降低矿产品陆路运输对道路交通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各类矿产品原则上都要通过水路运输。其中,宜兴市东运建材有限公司的矿产品除经市政府同意、专门供应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可采用指定车型,并实施规范运输外,其余一律通过水路外运。宜兴市精诚山钙业有限公司的矿产品一律通过水路外运。各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除因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由陆路运输外,其余一律通过水路运输。对水运涉及的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抓紧研究规划,尽快列入建设计划。

三是全面加大陆路运输的监督巡查。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配足配强执法力量,以定点设卡检查为重点,以流动巡查为补充,全面加强对矿产品陆路运输的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太华治安卡口、伏东治安卡口、竹海战备公路路口、湖父水车头路路口以及各超载超限检测站的关口作用,采取人工检查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全天候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使超载超限车辆进不来、出不去。要建立由公安、交通共同参与的若干联合机动巡查小组,对市域范围内的超载超限问题进行跟踪执法。对查获的各类违规运输现象,在实施就地驳载的同时,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四是建立健全矿产品运输的综合监管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认真履职,形成矿产品运输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公安、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车辆、农机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现象的查处力度,严把车辆年检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行交管人员派驻制度,对重点企业进行源头监管,建立超载超限车辆不出厂、不上路的监管机制。要加快在重点路段、桥梁设置限行标志,禁止超载超限车辆通行,为执法监管提供充足的依据。要充分发挥交通海事部门的监管作用,特别是要对重点矿产基地外运的矿产品进行全面统计,并将相关情况以月报形式报市政府,为严控矿山企业开采量提供有效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坚持把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管理作为事关宜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由分管市领导总牵头,市国土、公安、交通、安监、经贸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机构,全面负责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的监管工作。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主抓,绝不因采矿区域的缩小、资源出让的减少而放松监管。各有关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建立矿产品发包开采运输管理工作三个层次的督查机制。一是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国土、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深入一线开展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顿,并对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二是由市监察部门对矿产品发包开采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监管不严、执法不力、成效不好的责任部门特别是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三是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对达不到市定管理要求的,立即落实整改处罚措施,直至关停宕口、企业。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矿产资源发包开采运输管理涉及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管理难度大,对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高。各有关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队伍建设管理,选派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的骨干力量从事一线监管工作。要落实岗位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对徇私舞弊、疏于监管、执法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违规开采运输矿产资源的危害和后果讲清楚,形成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市各新闻媒体要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对违规开采运输矿产资源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监督相关企业的生产作业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效应。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