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2011-1-1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29:2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2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宜兴市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九日

宜兴市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无锡市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宜兴市政府工作部署,制订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确保市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低于上年。

(三)省以上监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且合格率高于上年;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且合格率高于上年;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四)加强优质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地产加工食品在省级以上部门的抽查中,总体合格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六)农副产品市场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农副产品市场标准化推进率达到90%以上。

(七)大力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

(八)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

2、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基地建设步伐。新完成和建设一批省、无锡市、宜兴市农业标准化项目和示范区,推进和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3、提高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4、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

5、建立蔬菜、水产、猪肉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1、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把好发证关;督促企业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合格。

2、规范做好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年度报告、食品抽样检验等日常监管工作,提高地产食品检测合格率。

3、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整治措施。

4、各监管部门加强对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行为的监管和整治。证照齐全的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

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实施监督抽查和食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加大食品市场治理和规范力度。

2、督促食品流通企业加强自律。在食品流通环节普遍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制度的执行水平。

3、加强屠宰场(厂)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猪肉市场执法巡查,督促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台帐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严格把好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厂)和肉品出场(厂)关,有力保障猪肉质量。

4、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食盐安全联防共保体系,严格实行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制度,出厂食盐、批发食盐合格率均达100%,合格食盐覆盖率、食用率均达98%以上。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严把食品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实施“放心餐桌”工程。在城乡餐饮单位普遍建立索证管理制度。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实施覆盖面和A 级单位占比。

3、强化对餐饮单位和各类集体食堂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开展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GMPGSP及医疗企业质量体系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等)的认证和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达标率和良好再现率达100%。贯彻《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制度,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建立运行药品远程网络电子监管系统。 

3、继续保持对假劣药械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大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深入推进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药品专项整治。

4、深入开展药品两网建设。健全并完善ADR/ADE监测体系,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加强药械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食品流通环节整顿、餐饮服务环节整顿、畜禽屠宰和豆制品整顿、开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整顿等八项重点工作任务。

(七)理顺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适时推进实施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新“三定”方案。

2、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要求整合资源,增强配备,增强执法力量,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3、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培训力度,大力推进百千万连锁工程、为农服务社、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宜兴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分析、应急处置、协查协作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及责任追究。

(八)增强检验检测能力,逐步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1、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整合初级农产品检测检验资源,提高初级农产品检测检验能力。提高流通领域食品速测能力。提高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平台检测数量和运转效能。

2、推进地产农产品源头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村级蔬菜安全检验员队伍建设,扩大上市前蔬菜农残速测规模,逐步扩大村级速测抽检范围。

3、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备案监管制度。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原材料基地、原辅料、添加剂备案和生产工艺备案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

4、建立上市农副产品溯源监控体系。以上市蔬菜、猪肉为重点,开发重点农副产品索证溯源管理系统,扩大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集贸市场的覆盖范围。

5、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控网络。定期开展食品污染物抽查检验、监测预警,加强进口食品检测和风险评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范能力。

(九)推进信用建设,引导企业提升自律能力

1、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诚信药业”建设,提高食品药品企业的自律水平。

2、扶持优质企业,提升产业层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品牌豆制品企业政策扶持,提高品牌豆制品市场占有率。加强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加强食品企业检测能力建设,鼓励进出口食品企业开展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两支队伍的素质。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等媒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教,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食品药品重大信息集中管理,提高舆论引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