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推进“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2011-1-1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33:14   [        ]     
文号 宜政发[2010]6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显著增强,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市规模骨干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中,培育100家既有自主专利技术支撑,又能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又有自主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切实为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突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通过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的推进实施,切实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全市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知识产权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重要作用,切实为加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和建设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既是专利、标准、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又是自主知识产权最大的受益者。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切实引导企业走知识产权保护下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的新的经营模式。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根据市场发展趋向,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专利、标准、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规划,并将企业经营、市场营销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利创造、标准研制、商标(品牌)创建,使主导产品在行业中赢得竞争力和话语权,不断扩大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功能,通过确定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优化配置公共资源,进一步支持与推进规模骨干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主动开展专利技术创造、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自主商标(品牌)创建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切实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促进区域竞争优势的增强。

三、培育目标

重点引导和支持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开展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作,首期将200家企业(名单附后)列入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围绕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利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在全市成功培育100家企业成为既拥有自主专利技术,又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并拥有自主品牌,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培育期末,列入首期培育的企业,在培育期内实现以下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1、制订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建立企业内部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企业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专利、标准和商标(品牌)工作,并有必要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或有效的授权专利总量20件以上(含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4、参与或主持制、修订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或设立由国标委批准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5、企业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并获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

6、规范知识产权运用,坚持严格自律,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四、工作重点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突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专利创造、标准研制、商标(品牌)创建等知识产权创造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专利、标准、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赢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推进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专利、商标、标准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各级各类研发机构,不断开发形成更多自主专利技术,并依托专利技术支撑技术标准化,利用专利技术标准化产品产业化的优势,在国内外注册商标,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创建成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切实构建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

3、推进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电线电缆、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发展的目标,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主导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围绕纺织、冶金、陶瓷、建材、机械等传统产业品牌化的发展目标,创造一批技术改造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传统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传感网、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目标,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一步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各类企业创造的专利技术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

2、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积极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的科技攻关,鼓励与支持企业以自主专利技术引领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在行业中充分赢得话语权分工权

3、积极创建商标品牌。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专营、专业经营,建立自主商标(品牌)经营模式,不断扩大自主商标的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品牌)导向,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走向使用自主商标。加强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商标(品牌)的培育,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主商标(品牌)开展对外投资与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努力争创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

4、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实施专利、标准、品牌齐抓共促、多轮驱动的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标准支撑和商标品牌支撑的市场价值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专利技术促进标准研制,以培育知名商标品牌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冒充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电线电缆、环保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高发的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3、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建立专利分析数据库,制定专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重点领域、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和商标保护报告,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出预警,从源头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设立培育计划推进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的推进协调工作。

2、强化工作职责。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是推进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计划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应根据初步排定的200家列入首期培育企业的专利、标准、商标(品牌)的现有布局状况,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帮助企业做好专利、标准、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采取各类促进措施,推进企业在专利创造、标准研制和商标(品牌)创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每年确定一批专利、标准、商标(品牌)重点扶持培育企业,利用五年左右时间,力争在全市培育成功100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各镇(园区、街道)要根据培育计划,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引导和推动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工作,促进企业竞争优势的增强。

3、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产业、科技、项目、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本市企业申请的各类专利实施资助政策,对获得国内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奖励;对本市企业主持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给予奖励;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以及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予以优先采购。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4、强化人才支撑。将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列入人才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结合千家企业引进千名人才计划,加大海内外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全市培育一批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对知识产权创造中获得重大成果的知识产权人才实行表彰奖励,切实调动知识产权创造人才的创新积极性。

5、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对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各级特别是规模骨干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中形成浓烈知识产权创造氛围。对培育中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典型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切实为推动面上的培育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同时获得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利用媒体进行定期公布,并授予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牌匾和给予奖励,在全市营造浓烈的知识产权创造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竞争优势的显著增强。

附:1、市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首期培育名单(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

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