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1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0:33:2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6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宜兴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无锡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江苏省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无锡市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的要求,大力推进“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提出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是指一个方法和三种机制的集成。一个方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对生产(工作)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自下而上的排查、辨识、评价分级、建档立卡,建立监督控制体系,强化群众性劳动保护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种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

三、目标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深入学习贯彻《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政府令[2008]107号)的同时,将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汇编成册,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专门教育培训,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年内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门培训率达到95%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率达到95%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

2、全面推行“1+ 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把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全员发动、群专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事故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整改率达到95%以上。至2010年底,规模以上企业以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为重点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及中小企业 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覆盖率达30%到以上,力争达到50%

3、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以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为抓手,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步伐,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工业企业A类企业总数比上年增长20%以上。在规模以上企业探索专职安全干部任职资格制度,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班组安全生产督导岗制度。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特别是引导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如实申报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估率均达到80%以上。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安监、公安、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质监、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宜兴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宜兴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的重要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计划,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要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促使广大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明确开展这一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依法自觉做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10月)。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制度完善。组织企业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标准,以及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隐患整治。按“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要求,坚持群策群力,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监管机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限期整改,确保生产作业场所及各类设备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三是职业危害监控。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基础知识的培训,督促企业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加强日常管理,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四是重大危险源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都必须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资金投入、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事故隐患的整改、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在可控可监视的范围内。

第三阶段:评比验收阶段(11月份-12月份)。1125日前,各镇(园区、街道)要对辖区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收,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认真总结2009年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经验,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 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格局,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2、典型引路,强化指导。各级要通过上门服务、现场指导、定期检查等手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特别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抓典型,树导向,扩大示范企业的辐射作用,不断推广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做法,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3、综合治理,力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与全面推进工业企业ABC分类监察制度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相互协调,严格标准,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意义和作用,又要充分运用企业内部的黑板报、专栏、动员会、班前班后会等各种形式,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安全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