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7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蓝藻打捞各项制度确保实现日生日清目标的通知(2011-1-19)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1:05:1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14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丁蜀、周铁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由于近期气温持续偏高,太湖蓝藻呈多发态势,打捞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为切实做好蓝藻打捞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全力实现“日生日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配足打捞力量。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0年太湖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打捞任务的实际需要,配足打捞所需的专业队员和机泵设备。特别是近期高温阶段,要做到全线出击、全员参与,对个别人力不足、不能满足打捞需要的打捞点,要及时增派人员,确保实现“日生日清”的目标。

二、要保证打捞时间。鉴于近期气温较高、蓝藻产生量大的实际,各地既要合理安排队员休息,又要适当延长打捞时间。要在确保不因高温作业而导致人员中暑的同时,采取轮班作业、歇人不歇机等办法,最大限度提升打捞成效。对中午避高温以及不具备打捞条件的时段,各打捞点也必须有专人值守,严禁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擅自离岗。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水利、监察等部门以及各有关镇(街道)要加强对蓝藻打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打捞点人员是否充足且到岗到位、作业时间是否得到充分保证、是否存在消极怠工应付检查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并在考核和兑现奖补政策时予以体现。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蓝藻打捞是太湖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级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监察局要会同水利等部门,对各有关镇(街道)的打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查。对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特别是对我市打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在扣减奖补资金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打捞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