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2011-1-19)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1:11:3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0]16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不断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锡市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0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全国电线电缆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围绕“质量提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进一步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成效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三、主要活动

1、质量月活动信息发布

公布上半年度全市产品质量、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制假售假典型案例;介绍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情况、全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情况、夯实品牌、标准和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情况,以及质量月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信息。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质量月”活动,着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结合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质量法》实施10周年纪念暨质量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全市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对全市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的宣传;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向全社会推广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开展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免费咨询和检测等服务。

3、扎实推进全国电线电缆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

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推进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线缆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部署迎验工作,做好迎验准备,确保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力争年内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4、深化紫砂陶产品质量监管

按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紫砂陶产品和原料泥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组织开展对紫砂陶产品和原料泥生产企业的季度抽检工作以及对市场销售产品质量的监控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标识标注规范,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强化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5、扎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走访企业,针对企业的不同需要,采取结对服务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重点企业创新发展,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技术服务,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两大安全;进一步加强打假治劣,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6、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推广,积极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加强许可证产品、3C产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工作,确保重点产品质量。

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及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电线电缆、油漆涂料、印铁制罐等区域性、行业性产业专项监督抽查,加强对连续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打击涉及两大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打击涉及民生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涉及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违法行为,严查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行为。

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市场开发、业务拓展和科研能力,完善硬件装备的同时,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7、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强化食品生产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对酒类、肉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确保全市生产食品质量安全。

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依法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起重机械、电梯和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监管和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9、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农业标准工作的推进步伐,加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和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高示范区的示范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大“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向生产力的转化;加强生产型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服务型企业标准化工作,为企业提升竞争能力打好技术性基础。

10、大力推进民生计量工程

继续开展村级卫生室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二免费检定”活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业等计量工作示范单位创建,为消费量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扎实推进汽车衡专项整治和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检查;指导企业推动能源计量工作,开展能效评价,促进节能增效。

11、大力开展质量培训教育工作

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食品、认证、检验检测等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人员的质量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质量执法人员和质量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系统“质量月”活动。活动的主办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要求,精心组织,细致策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强化企业以质取胜的理念和实施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积极性。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以人为本,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努力提升地方质量形象。要加强对食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

3、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开展科技知识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普及活动,积极宣传本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特别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观念,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4、各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大活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2010年“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