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0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1-1-19)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1:13:01   [        ]     
文号 宜政发[2010]15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精神,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居民住宅区的命名:

1、位仓屋里小区东、太滆河南、荆溪中路西、紫荆大厦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紫荆名都苑;

2、位溪隐桥东、大溪河南、洑溪河西、溪隐河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洑溪府;

3、位新长铁路东、东溪河南、氿西路西、恒通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景湖天成花园。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