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17:16   [        ]     
文号 宜政发[2011]4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关于做好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完成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继续促进水环境优化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环保优先,坚持“科学治太,铁腕治污”,深入实施国家、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创新体制机制,突出治理重点,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实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水质持续改善,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头,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打好水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无锡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目标责任任务,实现省“两个确保,两个持续”的目标要求,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省定重点9条入湖河流消除劣Ⅴ类水质,全市河流彻底消除黑臭现象;年内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集镇建成区达85%;水功能区水质达到小康指标考核要求,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年内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4.4%

三、主要任务

2011年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从六个方面全力推进实施,切实有效减少入湖污染物,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

1、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控制新污染源增长。注重把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长作为太湖治理的第一道关口,按照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总体要求,积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一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劣质产业淘汰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对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粗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劣质产能企业的综合整治,突出对化工、琉璃瓦、小铸造、水泥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快清理“三高两低”劣质企业和高危企业,压减企业数量,继续推进化工行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实现关停并转化工企业40家。确保太湖一级保护区、城区、水源地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内化工企业提前退出。二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开展“新兴产业突破年”活动的要求,积极发展高端电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着力打造现代金融、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1%以上。加快推进太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我市“节约、环保、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强化从源头上控源截污。禁批化肥、农药、食品、酿造、淀粉等排放氮磷污染的项目和污水无法接管的项目,严控大排水量项目。同时要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实施46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14家,完成对18家重点规模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全力推进实施治太重点目标工程,进一步提高截污减排能力。坚持把治太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治太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截污减排工程的推进力度,确保入湖污染物的减少,促进水质的有效改善。一是大力推进环境基础工程。紧紧围绕提高污水处理率,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投运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建邦城北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建设尾水再生利用工程,确保和桥、丁蜀、张渚三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常运行。大力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着力解决企业内在症结,提高运行处理能力和达标排放水平。快速推进以实现无障碍联通为目标的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新建污水主管网55公里,完成企业纳管2000户,切实提高纳管率和管网收集畅通率;建设完成排水达标区183块;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的目标。加快实施污泥处置,建成投运污泥脱水干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启动实施光大一期提升改造和二期扩容建设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改造一批垃圾中转设施、运输车辆;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二是大力推进湖河生态修复工程。继续实施湖河清淤和管理,努力减少太湖和河流内源污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按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太湖清淤三期工程、东氿清淤、沿太湖入湖河道和农村河道清淤,完成农村河道198条、177公里、294万方的清淤任务。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提升河道环境水平。强化沿湖生态环境保护,在沿太湖区域内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建设生态保护带,同时重点推进全市造林绿化,全面实施滆湖南部沿岸带湿地生态修复Ⅱ期、都山荡、阳山荡湿地修复工程,在东氿控制性放养水葫芦3000亩。三是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2%以上的要求,大力实施现代高效农业,继续开展化肥农药减施、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工程,确保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覆盖面积达95%以上。积极发展绿色农业,优化种植结构,重点抓好水稻和蔬菜有机栽培示范区建设。发展水产生态养殖业,以太湖、滆湖周边百亩连片养殖为主,继续推广7000亩以上池塘循环水养殖。继续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整治,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实现污水零排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15万平方米生态拦截型沟渠塘,广泛种植氮磷吸收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实现生态拦截。建成西渚兴望秸秆沼气发电站和芳桥金兰秸秆气化站。四是大力推进污染排放削减工程。围绕“十二五”规划减排总量目标,按照年内污染排放削减4.4%COD、氨氮、总磷、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113吨、124吨、8吨、2000吨的目标任务,制定减排计划,全力实施污染排放削减工程。继续巩固和深化印染、化工等行业以及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突出以实施中水回用、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企业节水和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引导和督促污染企业走节约、减排、增效循环发展之路,同时完成太湖上游7家工业企业的排污口封堵任务。

3、全力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入湖河道水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省定9条主要入湖河道、滆湖、竺山湖及太湖西岸区等小流域的综合整治。积极实施截污、清淤、企业关迁、河容整治、两岸绿化、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工程,有效截污修复,促进水质的改善。根据上级要求,围绕完善“十二五”相关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小流域整治实施方案的修编工作,切实保障治理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并全面完善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制”河道的管理措施,建设整治示范河道,促使河流水质持续好转,河道面貌更加美观。

4、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境质量。以立面出新、道路硬化、河道清淤、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完善等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周铁、新庄、丁蜀等地区率先建成7个示范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上级验收。坚持以污水管网接管处理为主导,以建设有动力、微动力设施为补充,有效提高连片整治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同时,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村创建,努力实现年内新增50个以上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幸福镇村”、“陶都美丽乡村”、“绿色乡村”创建活动,建成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乡村。

5、全力推进太湖应急防控,进一步提升安全度夏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安全度夏工作的指标要求,强化组织、谋划、实施。按照最高等级落实蓝藻突发、饮用水危机、信息发布、监测预警、水体污染等“五大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夏秋季节沿太湖水域蓝藻水华动态变化的巡测预警工作,并落实快报制度。有效组织蓝藻打捞,并积极探索蓝藻打捞和藻泥资源化利用新途径,提高打捞处理效果,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暴发和湖泛现象。同时对太湖沿岸、入湖口、湖泛易发区、主要打捞点等区域实施定期清淤。进一步强化饮用水保供,继续推进横山水库水源地上游太华镇区域水改旱、污水纳管、水土保持、涧沟整治等“四大工程”,加强库区封闭管理和监测监控,确保水源地安全。加快推进第二饮用水源地油车水库建设工程,年内确保完成总工程量的70%以上,同时,开工建设配套的供水设施工程。全面开展西氿备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氿滨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和水质检测工程,保障应急安全供水。继续推进全市水厂(增压站)、城区主管网、小区和偏远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大力推进水资源配置和配套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广泛开展全民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

6、全力推进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水环境质量。强化对环境安全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始终保持对工业污染排放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污染行业、敏感区域和排污企业的高压严管,防止污染反弹。加快建设移动执法平台,提高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现场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加强对覆盖全市水域的3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的使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9个“蓝藻、湖泛”预警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11个小康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以及293个农村地表水断面的重点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大力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深刻认识“十二五”开局之年太湖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把治太工作当作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太湖办的具体牵头组织下,各治太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强对各自治太工作的组织谋划、职责履行、督促管理。要建立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并完善配强工作班子,明确归口部门,创新工作举措,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特别是要站在全市治太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作,共同解难不推诿,步调一致抓落实,确保治太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考核,市对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镇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市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2、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推进。紧紧围绕确保年度治太目标任务的完成,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的放矢推进治太项目实施。要突出谋篇布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各自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按工程性质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分类实施与齐头并进相结合,确保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要突出攻坚克难。在分解落实任务的基础上,要对每个项目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围绕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同时做好对上沟通工作,集聚多方力量攻坚解难,确保治太项目的逐个完成;要突出督促推进。太湖办作为治太牵头部门,要全面掌握治太进程,开展针对性督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坚持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治太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3、创新保障机制,提高治太水平。各治太部门要在全力推进治太工程项目的同时,加强工作机制的创新,保障治太工程的快速实施,不断提升治太水平。要加强资金保障。市太湖办要会同发改、财政及有关行业部门继续做好国家、省治太资金争取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争取更大的财力保障。市发改委、太湖办、财政局、审计局要按照《宜兴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强化项目规范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加强技术保障。围绕太湖治理中亟待解决的淤泥、污泥、蓝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难题,寻求各种力量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增强科学治太实效;要加强管理保障。注重对已建成治太项目的后续管理,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切实发挥已建工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