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17:17   [        ]     
文号 宜政发[2011]4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宜兴市2011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之年,全市各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治太”工作的要求,对照“治太”目标任务,严密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程的有序推进,促进水环境的不断改善,努力实现省“两个确保,两个持续”的目标。现根据2011年度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城镇截污设施建设。一是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工程。建成投运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建邦城北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建设尾水再生利用工程;确保和桥、丁蜀、张渚三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常投运;新建污水主管网55公里,完成企业纳管2000户。二是排水达标区建设。创建排水达标区183块。三是污泥处置工程。建成投运污泥脱水干化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有效处置。年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集镇建成区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发改委、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实施太湖一级保护区周铁镇、丁蜀镇、新庄街道规划的7个示范点的连片综合整治。同时要着力推进全市以接管处理为主导,有动力和微动力处理设施为补充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 50个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责任目标。新建10个“绿色乡村”建设示范村。(牵头部门: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农林局、水利农机局、卫生局、建设局、财政局和相关镇、街道、园区)

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光大一期提升改造和二期扩容建设工程,新增垃圾焚烧能力300/日;建设30亩、库容2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全市放置智能化压缩箱11个,改建7座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100%;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面实现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100%;加强对港口、码头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设,入湖船舶100%配备垃圾存储器和油水分离器,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交通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继续强化从源头上严控重污染、大排水量项目新上。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底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以上;实施传统行业升级改造计划,继续推进化工、琉璃瓦、小铸造、水泥行业等的专项整治,年内关停并转化工企业40家。同时,推进46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14家,18个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牵头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参与单位:科技局、商务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重点污染减排。围绕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上年削减4.4%的目标,分别落实COD削减1113吨,氨氮削减124吨,总磷削减8吨,氮氧化物削减2000吨的减排任务;同时,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的目标。(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部门:经信委、公用事业局、农林局)

3、环境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强化对环境安全的监管。切实发挥已建监控设施的作用,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9个“蓝藻、湖泛”预警断面、11个小康考核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以及293个农村地表水断面水质实施严密监测。进一步加大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机制的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部门:环保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农药减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适量还田技术,不断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及红花草种植面积,2011年全市化学氮肥纯用量控制在24000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2%;不断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使全市化学农药施用量比2010年缩减2%以上,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率达到95%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各镇、街道)

2、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全年新增“三品”认证10只;继续搞好1000亩有机蔬菜及1000亩有机水稻示范区建设,不断改善农产品品质。(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3、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建设完成10处规模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程,创建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点3个;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4、生态水产养殖。实施对百亩连片水产养殖场池塘改造及进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减少养殖用水的排放量,全年完成循环水养殖7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5、生态防护拦截工程建设。建成15万平方米的生态拦截沟渠塘;在东氿控制性放养水葫芦3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6、秸秆气化站建设。建成投运西渚兴望秸秆沼气发电站和芳桥金兰秸秆气化站。(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西渚镇、芳桥镇)

四、湖河综合整治方面

1、滆湖、太湖西岸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湖体清淤、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按规划工程加快推进综合整治,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2、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实施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桥河、社渎港、太滆南运河、官渎港、洪巷港、城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等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消除劣V类水质。(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河长制”管理。继续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整治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牵头部门:太湖办、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各“河长制”河道责任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

4、生态修复。完成滆湖南部沿岸带湿地生态修复Ⅱ期工程,修复湿地2100亩;开工建设阳山荡、都山荡湿地修复工程。(牵头部门:农林局;责任单位:高塍镇、芳桥镇、官林镇)

5、湖河清淤。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太湖生态清淤三期(太湖西岸湖区南段)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完成东氿清淤4平方公里;实施沿太湖农村河网清淤工程和早先清淤的河道轮浚工程,完成清淤198条、177公里、294万方的年度计划。(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建设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园区)

6、排污口封堵。完成太湖上游工业企业排污口封堵7家。(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 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和相关镇、街道)

7、蓝藻打捞及处置。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督查、考核意见,督促沿湖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有效组织及时打捞蓝藻,继续实施和加强蓝藻后续处理能力建设和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好日常巡查、预警、监测、督办等工作职能。(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太湖办、监察局和相关镇、街道)

五、饮用水源保护及安全保供方面

1、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继续推进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相关整治工程和管理,完成杨店涧楼新桥下游至环库路段涧河整治1.2公里,消力池3座;全面开展西氿备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第二水源地油车水库大坝截流及附属结构施工,总工程量达70%以上。(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环保局;参与单位:太华镇、湖父镇、西渚镇)

2、饮用水安全保供。继续推进全市水厂(增压站)、城区主管网、小区和偏远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与油车水库配套的供水设施;实施氿滨水厂深度处理;建设氿滨水厂水质检测中心,确保自来水出水综合合格率100%。(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六、目标责任分工的考核

为确保上述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的实施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年中和年度由市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和镇、园区、街道综合考核挂钩。(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监察局、环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