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17:09   [        ]     
文号 宜政发[2011]3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对官林镇人民政府等26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新建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17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任浩平等31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机关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官林镇人民政府

太华镇人民政府

和桥镇人民政府

高塍镇人民政府

西渚镇人民政府

芳桥镇人民政府

宜城街道办事处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林局

市卫生局

市建设局

市粮食局

市物价局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水利农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烟草专卖局

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

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新建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太华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和桥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

市农林局政策法规科

市环境保护局法制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科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

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科

市建设局法制科

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科

市公安局法制室

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市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

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科

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任浩平(张渚镇人民政府)

李长青(官林镇人民政府)

  烨(周铁镇人民政府)

潘凌(杨巷镇人民政府)

黄建君(万石镇人民政府)

  俊(丁蜀镇人民政府)

丁爱国(徐舍镇人民政府)

王秋俊(新街街道办事处)

夏正愚(统计局)

  军(环境保护局)

  平(旅游园林管理局)

王岳国(档案局)

桂毓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唐振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纯利(民政局)

王凤美(公安局)

  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练建林(教育局)

潘伟民(体育局)

钱朝阳(公用事业管理局)

彭福友(城市管理局)

  芳(规划局)

陈海平(物价局)

滕新军(盐务管理局)

孙荣福(烟草专卖局)

张呈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唐颖智(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

陈一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葛丽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吴福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