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11-8-3)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17:13   [        ]     
文号 宜政发[2011]4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协调等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后方可送审。

附: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报送单位

项目名称

报送期限

1

计生委

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

一季度

2

住房局

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

一季度

3

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一季度

4

交通局

宜兴市公路管理办法

一季度

5

宜兴市旅游船艇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一季度

6

经信委

宜兴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一季度

7

水利局

宜兴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一季度

8

宜兴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一季度

9

建设局

宜兴市人民防空实施办法(修订)

一季度

10

宜兴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一季度

11

住房局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

二季度

12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房改政策的意见

二季度

13

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二季度

1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开发建设及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修订)

二季度

15

宜兴市集贸专业市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二季度

16

宜兴市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二季度

17

公用事业局

市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供水污水配套工程建设款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

二季度

18

残联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季度

19

法制办

宜兴市市民代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制度

二季度

20

法制办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办法

二季度

21

公用事业局

宜兴市排水管理办法(修订)

三季度

22

规划局

宜兴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

三季度

23

法制办

宜兴市行政调解暂行规则

三季度

24

法制办

宜兴市行政听证暂行办法

三季度

25

住房局

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