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2011-8-4)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2:33:1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1]8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将《纲要》分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分解计划的分工要求,加强领导,把《纲要》计划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要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责任单位、科室和人员,并将任务列入到市级和部门单位的各类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之中。对全局性的综合重点任务,要形成牵头部门承担主责、配合部门积极参与的协调配合推进机制。

三、强化监督。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尤其是对约束性指标进行监测,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查、检查和考核。

附: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

一、“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达到161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达到120亿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达到75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统计局)

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5%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 

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达25%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

8R&D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人才总数达33.5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保局)

10、专利申请数5年累计达20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5年累计达3000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1、专利授权数5年累计达8000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2、常住人口规模136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人保局、公安局)

13、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98%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5、土地亩均投资强度增加率10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

16、土地亩均投资产出增加率10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

17、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9%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   

18、城市化率67%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52000元。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

2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25000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林局、财政局、人保局、民政局、统计局)

21、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6%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

22、人均预期寿命78岁。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23、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4、林木覆盖率30%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25、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

2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削减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削减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28、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7%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环保局)

29、环境质量综合指数93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

1、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全力做大做强高端线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四大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环科园、开发区、官林镇、高塍镇、丁蜀镇等)

2、着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重点改造提升传统陶瓷产品、化纤纺织、机械制造、铜材加工、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群。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镇、园区、街道)

3、加快提升商贸流通业。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达到600亿元以上。市场成交额达到700亿元,年均增长2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4、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建设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广场、万达广场、中国宜兴国际环保城二期、中国陶都陶瓷城三期等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打造华地集团、长三角金属物流园和融达市场群3个百亿集团,形成人民路商业主中心,城东、丁蜀2个商业副中心,东氿广场、高铁站前广场等多个特色商圈的总体城区商业框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规划局、建设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5、建立现代农资流通体系。完善以粮食安全保供为主要目标的粮食仓储物流供应销售体系,支持农超直供体系建设,减少农副产品流通环节。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建立重要民用商品监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商务局、供销总社、物价局)

6、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整合旅游特色资源,加快推进阳羡景区、云湖景区、善卷洞景区、蜀山陶文化景区、东氿生态运动体验区等五大板块建设。加快旅游功能性载体建设。完善旅游产业要素,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到2015年,实现游客接待人数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00亿元。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规划局、建设局、湖父镇、西渚镇、张渚镇、丁蜀镇、宜城街道等)

7、吸引各类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集聚。将宜兴建成“太湖西线股份制商业银行集聚区”和全国金融生态安全示范区。五年内,新引进股份制银行机构5家,实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乡镇全覆盖,全市本外币贷款增幅高于无锡和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办、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8、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口岸物流、产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加快推进长三角金属物流园二期、大新华物流等大项目建设。2015年,现代物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开发区、官林镇等)

9、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推进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规范、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构建高效便捷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开拓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数字电视、网络教育等信息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数字宜兴”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

10、推动服务外包产业不断发展。力争到2015年,将宜兴建设成为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城市,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业务量超过3亿美元,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1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信用评估、认证、广告会展、租赁等商务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企业,推动有实力的商务企业向综合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形成支撑先进制造业高端发展的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整合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林开发等多方力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生产安全、抗灾保丰收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机械装备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着力打造太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阳羡茶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形成以园带片、以片连线、规模集约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委农办、市水利农机局、科技局、国土局、各镇、园区、街道)

13、推进实施科技创新系列工程。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主题园区;培育一批“新特优”产业;抓好一批创新型企业建设;建设完善一批“三创”载体;构建一批产学研合作联盟;转化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到2015年,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30家以上;累计培育“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100家以上;累计建成“三创”载体200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府与国内外20所著名高校院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累计实施产学研合作产业化项目500项以上;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值超亿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0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高层次人才载体。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科技局)

1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步伐,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转变,建设法治型、高效型、廉洁型、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优化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丁蜀镇强镇扩权省级试点的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市府办、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人保局、编办、丁蜀镇)

16、深化投融资和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渠道,实行优惠政策,建立和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明晰监管部门职责,强化金融市场监管,引导民间融资合规发展,营造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稳定环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

17、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提高科技核心竞争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的综合环境。积极推行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战略布局,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构筑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保局)

18、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快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体制,深化中考、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努力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发挥公立医院的主导作用,鼓励兴办和规范民办和中外合资的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0、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社区化和长效化,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

21、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着力培育发展文体志趣类、协调管理类、公益志愿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

22、深化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改革。深入推进“两置换一转化”工作;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组织,重点推进以资金、物业、劳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富民合作组织建设;破除制约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探索和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委农办、市公安局、人保局、各镇、园区、街道)

2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社会诚信氛围建设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市民诚信意识,普及诚信知识、整合社会信用资源,强化企业信用制度,营造“知诚信、用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

24、全面拓宽开放领域。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积极吸引国家、省重大项目和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来宜兴投资落户,鼓励境内外大公司来宜兴设立研发中心、营销机构和地区总部。重点吸引国际组织和海外投资,大力引进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国际创投和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大型国企、外企及上市公司的战略合作,力争到“十二五”末与宜兴合作的央企超过100家。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展跨国经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

25、积极做好地区合作和对口援助工作。重视做好省内南北挂钩合作,积极做好国家西部对口扶持和其他各项对外扶持合作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6、强势打造开放载体。强化环科园资源优化整合,大力推进环科园扩区工作,加快建成单列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陶瓷产业园功能性载体建设,提升园区集聚功能、服务功能和创新功能。

(责任单位:环科园、开发区、陶瓷产业园)

27、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优化主体、商品、市场结构。壮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新能源、节能环保、线缆、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占到全市出口总量的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

28、全面提升企业资本经营水平。加快推进境内上市步伐。积极培育私募、风投、创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类型金融机构,鼓励、支持建立企业产权场外交易市场,持续培育上市后备企业队伍,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0家以上。建立一批“合作型”、“本土型”股权融资机构。积极稳妥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力争“十二五”期末,设立各类基金超过50家,资金规模突破100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办、发改委)

29、完善城乡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编制形成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以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控规、近年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等为基础,研究、梳理、细化各板块“十二五”建设思路和重点,以区域综合交通体系研究、文教体卫公共设施、城市绿地系统、防灾应急等专项研究为基础,结合各部门“十二五”专项规划,梳理、细化近期建设重点和实施项目。重点编制高铁新城和环保新城各类规划等。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30、加快现代特色城市建设。围绕建设“中国陶都,东方水城”的目标,基本建成“东氿新城”,积极推进“高铁新城”、“陶都新城”、“环保新城”建设步伐。全面加强老城区改造。推进国有老厂矿棚户区改造。大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抢救性地保护好农村历史文化遗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交通局、文广新局、环科园、高塍镇、宜城街道、丁蜀镇等)

31、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积极推进建设宜马、江宜、宜杭三条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逐步形成“一环六射”对外快速通道。加快干线公路建设,基本形成“六纵六横六联”干线公路网,新增干线公路里程180.4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48.7公里/百平方公里。积极推进泰锡宜城际铁路和锡宜市郊铁路的建设。加强干线航道建设,新增规模化港口吞吐能力600万吨。加快客运场站建设,实施镇村客运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2、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扩大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延伸,提高燃气普及率。新建以油车水库为水源地的地方水厂。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33、推进电网改造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500千伏变电站(宜兴东)1座、220千伏变电站5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220千伏主变容量2100000千伏安。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34、推进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推进油车水库建设,确保水库按期建成投运。实施区域防洪、山区防洪、圩区达标、城市防洪等防洪减灾工程,重点实施厔溪河、埝径河、白云溪河等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农机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35、健全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制度。“十二五”期间,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人数的15%,城市社区100%达到五室三站两栏一场一校的标准。全市村民自治模范镇(街道、园、区)达到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8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园区、街道)

36、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到“十二五”期末,新建住宅中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普遍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37、打造宜人宜居的农村新环境。积极构建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幸福镇村”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有1/2的镇(涉农街道)和2/3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创建成幸福镇村,加快建设一批有内涵、有个性的历史名人村、传统民居村、古树名木村;积极创建省和全国优美乡镇和卫生乡镇,力争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升农村改革发展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宣传部、各镇、园区、街道)

38、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控源截污,继续推进以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横山水库、油车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保护。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太湖办、公用事业局、水利农机局、农林局、太华镇、湖父镇等)

39、切实推进民生环保。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建设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碳排放监测监管平台,切实加大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和工业废气、建设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力度,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局)

40、深入开展“绿化家园”行动。重点建设城区景观绿化带、宜南山区生态绿化带、沿太湖地区防护绿化带、干线公路和旅游道路两侧风光绿化带,努力构筑覆盖城乡的生态林网。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建设局、交通局、各镇、园区、街道)

41、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控城乡建设用地增长,确保土地开发强度始终保持苏南先发地区最低。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给管理,发挥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杠杆调控作用,倒逼劣质低效企业加快退出,确保亩均投资、亩均产出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实现资源高效永续利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发改委、经信委)

42、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企业创建活动,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建筑节能,建成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环保局)

43、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调整能源利用结构。广泛应用清洁能源,加强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点抓好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灯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转化应用。严格落实劣质产业淘汰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琉璃瓦、化工、铸造、水泥等行业综合整治,在城区、环科园全面关停热电企业和化工企业,在旅游景区全面关停以水泥为重点的建材企业和化工企业。到“十二五”末,市域内实现“三高两低”劣质企业和高危企业基本退出。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加强减排设施的运营监管,完善减排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44、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力争年平均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五年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积极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镇(园区、街道),力争每年扶持1500人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9000人。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完善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机制, 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程。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加快建立职工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发改委、总工会、各镇、园区、街道)

4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企业、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确保每年扩面新增参保1.5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监管机制,健全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

(责任单位:市人保局、财政局、总工会)

46、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含新建、购买、改建和租赁)保障性住房1.85万套,其中城区12900套。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47、完善优化现代教育体系。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推进学前教育规范管理,2012年每个镇(园区、街道)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幼儿园,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达80%以上。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健全残疾学生就读保障体系。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都达省优质高中标准,创建国家示范高中1-2所。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12年建成市职教公共实训基地,2015年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2所。加快推进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建设,力争2012年通达学院招生办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建设局)

48、大力发展文化软实力综合体系。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提炼弘扬“城市精神”。推进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质建设,推进企业责任感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综合运用教育、科技、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局、文广新局、宜兴日报社、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49、改革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达到每个建制镇设置一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完善政府对医疗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药监局、发改委、财政局)

50、改善社会优抚养老救助服务体系。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重残、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在今后的五年内,每年计划募资4000万元。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多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大力发展义工服务组织,到“十二五”期末,义工队伍人数达到15000人以上。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残联、各镇、园区、街道)

51、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市级“五中心”( 即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创业扶贫中心和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到位。所有镇(园区、街道)在2015年前建造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鼓励兴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市残联、相关镇、园区、街道)

52、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宜兴”建设。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公平规范的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法制办、各镇、园区、街道)

53、提高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更高起点推进“平安宜兴”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管理,不断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全面建成“技防城”,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安监局、应急办、各镇、园区、街道)

54、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地震局)

55、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药监局)

56、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着力培养理性平和、自尊自信的社会心态,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维稳办、各镇、园区、街道)

57、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更有效的预防腐败。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58、提高人口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人口管理体制和人口社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人口分布。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向新市民转化,逐步实现常住人口享受同城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各镇、园区、街道)

59、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着力构建市、镇(园区、街道)、村三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市民身体素质。积极主办承办国内外体育赛事和品牌项目,增加体育市场供给。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60、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十二五”规划末我市公民科学素养比例达到5%,公众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科协)

61、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推进新闻、史志、档案、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商会、老龄、关工、外事、侨务、对台、人武、人防、民族宗教等各项事业。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档案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老龄办、关工委、外事办、侨联、台办、人武部、宗教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