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2-1-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12:49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1]177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全市人民欢度祥和佳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12202012113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单位、场所。

三、检查方式

1201112201228:各企业(单位、场所)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企业(单位、场所)进行抽查;

220111229201215:市安委会副主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

3201216113: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

四、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提前部署,及时落实确保春运安全的各项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维护,严禁车况不达标车辆上路,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违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车船载客。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春运车辆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辆,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疏导从超载车船上卸载的旅客和货物,严禁以罚款换超载。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市消防大队要对重大活动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把商(市)场、超市、公路客运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公园游览区及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安全检查排查的重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人员控制和疏导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市教育局、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寒假假期及时对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学生安全。

3、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化工企业要针对冬季危险化学品特点,加强防冻保温,严格库存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假日期间尤其是企业停产停工期间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化学品物品安全。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格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剧毒品、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市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

4、烟花爆竹安全。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城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及其他相关安全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假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5、建筑施工安全。各建筑施工单位要针对冬季气候条件,加强冬季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春节前后建设工程进度,严禁出现为抢进度违章违规施工,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监管,市建设局要开展一次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临边防护、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设备和模板工程的隐患排查力度,避免冬季干燥气候发生火灾、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

6、非煤矿山安全。市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和有关镇(园)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标准化工作要求和爆炸物品“四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做到规范开采;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开采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7、特种设备安全。市质监部门和相关镇(园区、街道)要全面加强冬季和“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冬季和“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点,重点检查连续运行的电站锅炉和供暖锅炉,季节性较强的食品小作坊和小浴池的锅炉,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工程工地用大型起重机械等设备,风景区、公园等游乐场所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交通枢纽、购物中心等人员较集中场所的电梯,重点监控设备和会议接待宾馆的特种设备。同时,各地要切实做好冬季低温、雨雪灾害特殊天气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应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8、电力安全。市供电部门要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对装置性缺陷、线路节电、零线是否满足需要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企业用户出现的用电线路隐患登记造册,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终止供电。各变电站、供电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对工作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现场进行一次详细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项。要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间,制定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时间。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9、山林防火安全。市农林部门和相关镇(园区、街道)要针对冬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 坚持“立足于防、突出于早”的原则,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狠抓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技能培训、隐患排查、责任落实等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在主要路口及公路沿线,应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杜绝因吸烟、燃放鞭炮、扫墓、烧荒等人为不良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切实加强对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要深入林区检查,找准防范重点,组织隐患排查。有关镇村领导要深入林区重点部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落实、设施设备、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找出问题立即整改,要加大森林防火巡防力度,严禁火种入山,严禁林区烧灰积肥及烧火、烧烤等用火行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召开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完善责任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器材购置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平安过冬。

10、供水安全。市环保和公用事业部门要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市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对取水口水质和出厂水的检测,保证出厂水质质量,确保饮水安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供水的影响,提前部署,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大面积停水事件的发生。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手段向用户发布防冻公告和防冻知识,落实专人走街串巷察看情况,排除隐患。特别是在“两节”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视,维修部门要全天24小时待命,及时迅速处理漏水、爆管等险情,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供水和供水安全。

11、校车安全。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院校要对学生组织一次节前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市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大检查,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逐校、逐园、逐生检查,掌握校车的数量、座位与需要乘坐的中小学生及幼儿是否相符合,确保一人一座,杜绝超载现象。要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维修,对学校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要对大专院校寒假远途学生集体租用回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学生租用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车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相关部门要依法及时责令校车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由检查部门组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校车安全。

12、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农业机械、冶金铸造、电线电缆、旅游景区等其他行业、领域,扎实认真、从严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公用事业、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对城市燃气管道和液化气充装站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冬季和“两节”期间安全供气、用气;市旅游、质监和相关镇(园区、街道)要严格检查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设备,加强对人群拥挤时段的疏导,采取多种手段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215,无锡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通报了近期国内、省内和无锡市安全生产形势,对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从会议通报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职能和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迅速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行督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2、明确要求,强化整改。广大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并建档登记、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责令和督促立即停产、歇业,坚决杜绝在整改期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现象。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在201214前将本次大检查情况和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书面报送宜兴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琦;电话:81729809;传真:81729809;电子邮箱:81729809@163.com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广大企业要动员所有员工参与自查自纠大检查,建立奖励制度,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和发挥一线员工的积极性。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广大职工全面细致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应急值守,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要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遇有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节日期间加班检修的单位,要认真制定检修计划,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检修人员的安全责任,值班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1、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2、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分工分组表(略)

3、市领导分片督查安全生产安排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