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的通知(2012-2-28)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16:27   [        ]     
文号 宜政发[2012]2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追溯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巩固“食品安全行动年”的活动成果,进一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示范城市”为核心,坚持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环节监管,强化整顿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现代化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集约化程度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感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围绕“四个目标”,建立三大体系,着力开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整治。通过建立检验检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着力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

三、工作目标

1、全市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6%

2、全市完成食品类实验室检验2680批次以上;

3、全市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

4、创成食品安全示范镇(园区、街道)2个以上;

5、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5%以上;

6、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全市上市生猪及产品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达98%以上;

7、全市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全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100%,尤其要加强乳制品和农贸市场豆制品销售进货查验;

9、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示范创建和行业自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1、着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园区、街道)、单位的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导,在全市率先建成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镇(园区、街道),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环节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消费”门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单位)、“放心粮油”等食品安全示范窗口单位建设,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2、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将诚信建设、食品安全管理员库、投诉举报受理、索证索票等工作逐步纳入信息化系统建设中。认真落实“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实现我市各环节检验数据实时上报。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应急资源保障,提升应急处置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热点,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消除影响。

(二)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破除各类“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

1、开展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各监管环节要依法严肃查处不如实、准确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等行为。

2、加强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和整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试行)》(宜政发[2011]83号),深入推进小作坊备案、分类评审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场所、设施、环境以及从业人员资质、健康状况的督促整改和落实提高,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3、开展熟食卤菜专项整治。加强对熟食卤菜加工经营户和餐饮单位熟食卤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生熟交叉污染情况、储存温度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生产加工环境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等。对监管和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熟食卤菜的要依法取缔。

4、深化豆制品整治。严格“放心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放心豆制品”的品质。继续推进“放心豆制品”送货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豆制品市场的管理,整顿和清理不符合生产要求、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

5、开展“放心餐具”专项治理。针对近年来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问题,集中力量对全市的餐饮具消毒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对餐饮具消毒加工企业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取缔一批达不到消毒加工要求的企业。加大市场上消毒餐饮具的抽检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卫生的餐具摆上餐桌。

6、加强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高毒农药和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三)努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1、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镇(园区、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推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与市各环节监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及时收集报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食品安全有保证。

2、积极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和支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筑牢食品安全道德防线,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及时清除出从业者队伍并不得再涉足食品行业。

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发展群众监督队伍,通过公开招募、组织聘请相结合的方式,选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出台《宜兴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积极推进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进一步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宣传培训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大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按照无锡市统一部署,做好ABC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道德伦理和专业知识的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协管员、信息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讲座,通过举行业务考核、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3、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国家部署统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的现场宣传活动以及新闻发布、座谈交流、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长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栏、专版宣传,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切实深化目标考核体系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1、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考核。按照无锡市要求,加快追溯体系开发建设,落实肉类蔬菜准入备案,加快试点企业布局,积极推进与上级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

2、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深化对各镇(园区、街道)工作考核,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体系。加强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考核,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到位。

3、突出对各类重点项目的考核。强化对年度重点目标落实、专项整治推进行动、重要会议、重点督查、重大节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报送和处理、投诉举报完成情况、上级交办督查工作完成情况等的监督考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五、阶段安排

“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对全市开展“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迅速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择机将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市食药安委办。年底将统一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抓紧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将食品安全管理费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考核奖励等专项经费,确保工作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三)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公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和检查情况,及时跟踪报道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四)强化监督指导。加大考核奖励力度,积极鼓励各地、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的创新举措,争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市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组织年终考核,对各地、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