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宜兴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4-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40:4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2]5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宜兴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2012年宜兴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责任

(一)控制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不超过无锡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市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1以内。

(二)责任要求

 1、宜兴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市长为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市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2、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领导为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通过例会、督办、考核、奖惩等方式,组织协调镇(园区、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负责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3、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机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社区)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镇(园区、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严格执行履职报告制度,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的末月25日前,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抄送同级政府安委办。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镇(园区、街道)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按照无锡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22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每年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低于30万元。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扎实开展“基层安监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全面构建“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镇(园区、街道)、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装备“三到位”。要完善和创新镇(园区、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值班值守、定企监管和安监人员劳动保护等工作制度。要开展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台帐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分门别类,按序归档,定期更新安全生产台帐信息,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帐,确保及时准确反映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4、突出安全生产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强化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政村(社区)日常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夯实本质安全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市、镇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按期完成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核实的事项。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分解事故风险,强化安全保障。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扎实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认真组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村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拖延迟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好事故结案备案工作,落实整改防范措施,规定期限内事故结案率达100%

(二)对市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宜兴市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月报表等制度,按时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公交站台开设安全宣传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认真举行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励

(一)考核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60%,对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实行综合考评。对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市建设局、宜兴质监局和市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由市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地、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市安委办。

3、市安监局、公安局(公安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宜兴质监局要结合本部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

4、市安监局、公安局(公安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建设局、宜兴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每月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重点工作等实际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无锡市安委办。

5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10时起至当年113024时止。 2012651120前,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委办。

6、考核采取听取各镇(园区、街道)安委会主任工作汇报和查阅资料及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评查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7、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决4个等次。考核标准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二)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将有关地区和部门考核结果抄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

2、市政府安委会依据考评得分,提出考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按规定实施奖励。

12012年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略)

22012年宜兴市各主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略)

3、宜兴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