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3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3-31 12:46: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40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3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宜兴市2013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宜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冲刺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上级“治太”工作的新要求,对照“治太”目标任务,严密部署、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更高水平地实现“两个确保、两个持续”的目标,努力促进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恢复,为宜兴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根据2013年度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城镇截污设施建设。建设日处理能力7.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建设处理规模2.5万吨/日的尾水再生利用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65公里,完成3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通过截污设施建设,年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集镇建成区达到86%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发改委、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完成相关整治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以接管处理、有动力、微动力处理设施为主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年度责任目标和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牵头部门: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建设局;参与单位:农林局、水利农机局、卫生局、财政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垃圾焚烧能力300吨/日的光大二期扩建工程;实施飞灰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扩建30万吨库容和生活垃圾临时应急堆放场;继续推进和完善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抓好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均达到100%。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面实现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100%;加强对港口、码头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设,入湖船舶100%配备垃圾存储器和油水分离器,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继续强化从源头上严控重污染、大排水量项目新上。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底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8%;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3%以上;实施传统行业升级改造计划,推进重金属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年内关停并转各类污染企业20家。同时,完成3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含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家企业循环经济建设,15家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牵头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参与单位:科技局、商务局、水利农机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重点污染减排。围绕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上年削减5%的目标,分别落实COD削减1448.08吨,氨氮削减184.62吨的减排任务。同时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工程,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的目标。(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部门:经信委、公用事业局、农林局)

3、环境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强化对环境安全的监管。切实发挥已建监控设施的作用,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14个“蓝藻、湖泛”预警断面、11个小康考核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断面水质实施严密监测。进一步加大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机制的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部门:环保局;参与单位:金融办、相关镇、园区、街道)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农药减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确保推广率保持在90%以上;积极倡导秸秆还田,做好秸秆腐熟剂的推广使用;继续推广商品有机肥,适度推广绿肥种植,不断提升土壤有机质水平;加强病虫草害的监测预报,不断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继续推广农业防治、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一系列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实现“绿色植保”,确保病虫害综合防治率维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2、绿色有机农业发展。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积极倡导发展绿色、环保农业,不断改善农产品品质。建设11个循环有机农业工程,继续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全年新增“三品”认证10只。(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继续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各项“治太”项目建设,完成8处规模畜禽养殖场处理工程,积极探索分散养猪大户的整治。(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4、秸秆资源化利用。继续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计划建设1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同时继续搞好秸秆还田、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秸秆种植蘑菇、生产秸秆煤等工作,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加快探索建立健全秸秆收集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秸秆收贮站,发展秸秆收集、运输等合作组织。(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5、生态防护拦截工程建设。完成20万平方米的生态沟渠塘建设;建设总面积140万平方米的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继续实施控制性种养水葫芦工程6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四、湖河综合整治方面

1、滆湖、太湖西岸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湖体清淤、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按规划加快推进综合整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2、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桥河、社渎港、太滆南运河、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等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完成社渎港亮点示范河道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河长制”管理。继续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每季度对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市、镇两级河道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进行考核评比。(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各“河长制”河道责任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

4、生态修复。完成茭渎港、洪巷港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湿地380亩;实施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荷花湾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马公荡湿地生态修复I期工程及都山荡湿地生态修复I期工程。(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新庄街道、太华镇、和桥镇、官林镇)

5、湖河清淤。完成新渎港至师渎港的太湖应急清淤工程,清淤总面积1.8平方公里,土方约50万方;实施西溪河、厔溪河清淤工程,清淤河道18.2公里,新建河道驳岸8.5公里,改建1公里。(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6、蓝藻打捞及处置。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督查、考核意见,督促沿湖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有效组织及时打捞蓝藻,继续实施和加强蓝藻后续处理能力建设和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好日常巡查、预警、监测、督办等工作职能。(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太湖办、监察局和相关镇、街道)

7、加强监测预警和湖泛巡查。加强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蓝藻防控等监测预警;落实《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在“湖泛”发生期间,落实应急防治措施。(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太湖办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五、饮用水源保护及安全保供方面

1、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继续推进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相关整治工程和管理,完成官庄涧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涧河 650米,消力池3座。(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环保局;参与单位:太华镇、西渚镇)

2、饮用水安全保供。继续推进全市水厂(增压站)、城区主管网、小区和偏远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油车水库供水配套管道工程;完成氿滨水厂10万吨/日的常规处理扩建工程。(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六、目标责任分工的考核

为确保上述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的实施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年中和年度由市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和镇、园区、街道综合考核挂钩。(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监察局、环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