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客运公交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4-30 14:33:00   [        ]     
文号 宜政发[2013]74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居民出行环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客运统筹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按照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绿色低碳、惠民利民的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公共资源,加强网络衔接,完善基础设施,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便捷、优质、经济、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按照农村群众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城乡公交票价在兼顾市民出行低票价、客运企业可持续、政府财政可承担的基础上,由政府合理确定城乡公交票价和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向企业购买服务。

2、统筹规划原则。按照“大交通、大公交”的发展理念,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资源,优化整合城乡公交线路和站点,实现公共交通资源的有效共享。

3、同城同待遇原则。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乘车政策,公交IC卡自动刷卡收费系统等实行城市与农村的一体化,让发展成果全市人民共享。

4、便民利民原则。从有利于城乡居民出行的角度出发,使公交线路安排、站点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运营服务更趋人性化。

三、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农村客运公交化运作,逐步降低城乡公交票价,统一实行优惠免费乘车政策,有序规范和净化客运市场秩序,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站场枢纽节点,构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为主的三级公交网络布局,全面开通联接城市与乡镇之间、乡镇与行政村(自然村)之间的一体化城乡公交客运线网,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网络畅通、便捷高效、快速舒适、社会认可、公众得益”的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体系,努力使城乡公共交通成为城乡居民出行的首选方式,让广大群众共享均等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四、工作措施

1、组建城乡公交公司。

进一步整合公交客运资源,将客运公司经营的县内客运班线和车辆从客运公司中剥离出来,与镇村公交整合组建城乡公交公司,相关资产合理划分,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2、实行公交化运作模式。

(1)实行低票价和优惠免费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经营”原则,实行低票价运作,原则按照10公里以内2元、20公里以内3元、20公里以上4元的票价标准收费(具体由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核定后公示)。同时统一实行与城市公交一致的刷卡优惠免费乘车政策,对普通卡打8折,60-70周岁老人、18周岁以下学生持卡打5折,70周岁以上老人和残疾人持卡实行免费。

(2)逐步更新公交车辆。充分利用好现有城乡公交型车辆,进行IC卡刷卡设备、GPS系统及语音播报系统调试安装,今后逐步更新成低踏板、双开门、载客容量大的燃气型空调公交车,并配备3G实时监控、LED线路显示屏等设施设备,逐步与城市公交相一致。

(3)加密班次延长时间。实行定线、定班、定点、定时营运,并根据需要和车辆实载率情况,逐步增加发车班次,提高发车密度,延长运行服务时间,重点线路逐步开通夜间班次,同时,在站牌上公示班次间隔和首末班时间,方便群众出行。

(4)加密站点实行按站停靠。改变目前农村客运招手上车、随意停靠的运行方式,严格按照城市公交运行模式实行有站必停、按站停靠。同时参照城市公交车辆停靠站点的设置原则,对部分农村客运班线停靠站点进行加密,并充分尊重地方村委、群众意见,由沿线乡镇确定站点建设位置,对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或客流较多的站点建设公交候车亭,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候车环境。

3、建立财政扶持政策。

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投入,城乡公交统筹,实行政府财政购买公交服务的扶持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促进城乡公交可持续发展。

(1)政策性经营亏损补贴。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成本标准以千车公里为指标,根据公交经营亏损=千车公里成本×(1+成本增长率)×营运里程数-实际营业收入-油价补贴的计算方法,政策性经营亏损由财政托底承担。(其中,千车公里成本每三年重新核算一次,成本增长率按照当年物价增长指数确定。)

(2)政策性利润缺额补贴。政策性利润缺额补贴按照审计后的企业当年营运成本的7%作为企业经营利润。

(3)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首末站、回车场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别由各镇园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设。

(4)建立财政资金预拨机制。每季度由财政部门在年初预算项目额度内进行预拨,年底由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审计、考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与城乡公交企业进行补贴结算。

4、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财政、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公交企业营收成本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考核,制定公交行业成本利润考核奖惩办法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奖优罚劣,促使城乡公交在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同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压降成本开支,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政府、社会和企业三方满意。

五、部门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矛盾和问题。

2、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建好城乡公交公司,按照实施意见做好农村客运公交化运作,科学制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督促城乡公交公司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好具体票价执行办法。

3、市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客运公交化涉及的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好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并实施企业营收成本考核办法,严格监管财政资金的使用。

4、市物价部门负责核定好城乡公交票价,做好相关收费标准、政策的备案工作。

5、市公安部门负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肃查处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6、市城管部门负责加强非法营运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与公交车、出租车争抢客源、乱停乱靠等违规行为。

7、属地镇园、街道要对有碍城乡公交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清理改造,并按照站点设置的基本原则,确定好所属辖区线路站点设置的具体位置和公交车辆回车调头的场地,积极支持客运场站建设,及时化解公交化运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积极支持好农村客运公交化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9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方案,加强宣传,组建城乡公交公司,做好站点加密、站牌安装、票价核定、POSS机按装等基础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2013年10月1日起):按照公交化运作模式,在全市全面实施低票价、刷卡优惠及按站停靠方式。

3、优化完善阶段(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根据前期实施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线网,完善提高。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客运公交化是事关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必须加强领导,实行部门联动,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办、交通运输、财政、物价、公安、城管、地税、国土、规划及各镇(园区)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客运公交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解决农村客运公交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相关部门、镇园也要成立农村客运公交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协调推进,为农村客运公交化运作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使广大群众知晓公交化运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改变招手上车的陋习,按票价规定投币或刷卡,做到文明乘车,拒乘黑车。

3、强化部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细化方案,倒排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按时序要求顺利实施到位。

附:宜兴市农村客运公交化工作领导小组(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