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7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湖父、高塍、西渚、屺亭等镇(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7-31 16:37:00   [        ]     
文号 宜政发[2013]118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湖父镇、高塍镇、西渚镇人民政府,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于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湖父镇

位大东村村道东、城隍山公园南、汤省公路西、金湖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琥珀臻园;

二、高塍镇

位红星河东、广场路南、红高路西、原104国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百盛花园;

三、西渚镇

1、位厔溪河东、云雾路(规划路名)南、横吾路西、香林路西延段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横山家苑;

2、位横吾路东、西渚村村道南、宜兴市凤翔化工有限公司西、张戴公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云湖佳苑。

四、屺亭街道

1、位氿滨大道东、庆源大道南、塘田路西、东郊花园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方一品花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