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8-31 13:37: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119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专家实地调研和评审意见,宜兴市被确定为第二批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按照《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苏南地区)》,结合我市实际,为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工作原则,建立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77号令)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改善文化民生、实现文化惠民为导向,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初步形成“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创建成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致力把宜兴建设成先进文化渗透力、感召力、辐射力和凝聚力强的“文化强市”。

三、创建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文化惠民。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积极探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便利化。

2、坚持紧扣标准、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和把握创建标准及要求,制定和完善创建规划,围绕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人才资金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方面统筹协调,做到明确标准、全面推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提升亮点、彰显特色。

3、坚持团结协作、共建共享。按照“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方式,整合区域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联创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创建合力。

4、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坚持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工作重心和资源下移,着力构建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特色化、基层文化管理科学化,推进城乡、区域间文化一体化统筹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设施网络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和阵地。坚持政府主导,优化城乡公共文化配置,统筹规划,采取新建扩建和改造挖潜相结合的方式,建成一批惠及广大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开放性特色文化阵地,构建和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注重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文化阵地管理长效机制。

1、推进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一是高标准建好市文化中心,确保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等按期竣工投用,确保建成省内一流的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二是科学整合原有的公共文化阵地,重点是改造扩建好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分馆,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拓展公共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三是充分发挥《关于鼓励和促进我市民办博物馆(收藏馆、艺术馆)建设的意见》的政策导向,建设一批民办博物馆、收藏馆、艺术馆、非遗艺术场馆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2、推进镇级综合文化站建设。严格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切实贯彻我市《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全市18个乡镇(街道)建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站,真正实现功能设置优、设备配备全、服务项目多、开放活动实、人员配备足、综合管理强的达标要求。

3、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室)建设。切实将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室)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体系,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314个行政村(社区)按标准建好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中心(室),切实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照标准,积极推进“四通农家书屋”建设和“星级农家书屋”创建,以“通网、通购、通借、通还”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图书配置,完善设施设备,实行免费开放。同时,推动农家书屋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协同共建。

4、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加快提升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一是所以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室)必须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同时必须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二是创新图书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整合镇、村两级图书室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建成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的镇村公共图书室一体化体系。三是全面整合村图书室、农家书屋、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等资源,加快建设“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站”,努力为农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公共信息服务。

(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深化推行开放型文化服务。宜兴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徐悲鸿纪念馆)等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推行“全年无休”和“免费开放”服务。通过编印发放《公共文化服务指南》、网络公示等形式,及时向全市群众宣传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相关信息。

市图书馆所有书籍免费借阅,并延伸服务,开展阅读征文、艺术展览、知识讲座及文化培训等各类特色服务。文化馆深入开展免费场地开放、免费艺术培训、免费文艺辅导服务,打造“小剧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基地,开设器乐、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的免费培训项目,针对市民需求,形成服务亮点。市美术馆、吴冠中艺术馆、城市美术馆等艺术场馆积极举办高层次、有内涵的公益性展览,加大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力度,提升服务效能。

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室)、公共阅览室(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阵地提供免费开放、免费辅导、免费演出等文体活动,营造“周周有文化活动”、“月月有活动主题”的浓烈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关注并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市、镇、村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开放,合理设置活动区域,开设艺术辅导培训、图书阅读、健身康体等服务项目,经常性组织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公益文化服务。

2、做优做强公益型文化品牌。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幸福宜兴、文化民生”文化区域互动、“新风颂”文艺调演、社区文化艺术节、“荆溪之夏”广场文艺晚会、“K歌星期六”歌手大赛、中秋戏曲节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创新思路,与时俱进,使活动的主题更鲜明、内涵更丰富、参与更广泛、形式更新颖、方案更科学、群众更满意。

深入推进“四送五进”工程,开展下基层“送书、送电影、送戏、送展览”服务和文化“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组织实施“文化乡村行、和谐千万家”主题活动,配备流动服务车,年度组织下基层送书、送信息、业务辅导培训等不少于50次,送电影下乡不少于3500场,送戏下乡不少于250场,综合文艺演出活动下乡不少于80场。

3、培育打造特色型文化阵地。以深入开展“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特色文化广场”“五特”评选活动为抓手,以点带面,挖掘地方特色内涵,创新打造文化特色阵地,设计推广文化特色项目,树立文化特色形象。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广泛开展“一镇一品”、“一镇多品”、“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力争每个镇(街道)、村(社区)建有代表当地文化特色的文化团队、文化阵地和文化品牌活动。

扶持、引导市民间文艺团队联合会、市锡剧研究会、市文化义工团、市民乐团、市木兰协会等特色文艺团队,促进文化骨干队伍培育和特色文化品牌创建,为繁荣宜兴群众文化、特色文化、公益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4、大力实施共享型文化工程。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宜兴,努力在宜兴形成“人人有书读,家家飘书香”的生动局面。继续深入开展“书香宜兴”读书节系列活动,广泛开展阅读推荐、读书征文、“书香家庭”、“阅读达人”评选、图书漂流捐赠等主题活动,在引导阅读方向、营造良好阅读氛围上下功夫。

切实加强阅读阵地建设,整合图书资源,促进有效利用,探索推行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以市图书馆为总馆,各镇(街道)图书室为分馆,建立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总分馆制,实现一卡通用、通借通还。通过联网,建立市、镇、村三级电子阅览室、信息资源基层服务点的信息网络共享,从而形成一体化建设和管理。

5、着力推进精品型文化生产。重点抓好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等各类文艺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强化地域文化特色,努力打造一批经得起观众和时间检验的精品力作,积极参加无锡、省、国家级群文赛事,力争获奖。以《宜兴市文艺精品(舞台类)创作生产实施意见》、《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宜兴市群众文艺创作成果奖励办法》等为依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文艺创作。

(三)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物质支撑

1、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全力保障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市级公共文化机构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并按比例逐年增长。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经费,以及公共文化免费服务和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的业务经费等由镇村财政保障,要求列入年度预算,并保持一定比例增长。其中,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年度业务经费拨款不少于6万元,年度计提人均不低于5元的群众文化基本活动经费,并落实阵地免费开放专项经费。

2、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一支总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发展要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人才引进、培养、考核等配套制度。按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新闻传媒、文学创作和文化理论等专业类别,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为各类德才兼备的文化人才及重点后备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镇村文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文化岗位设置,配足配优人员,严格准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管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要达到3名以上,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享受岗位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每个农家书屋配备一名专职图书管理员。三是实行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加强对基层文化从业人员和非公有文化团队骨干及相关人员的定期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加强工作辅导和考核。四是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员参与基层文化服务,为公共文化事业提供强力支撑。

(四)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保障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组织领导机制。出台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努力营造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局面。

2、建立公共文化发展鼓励扶持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扶持民营自办团体和民间自办文化,开展关于民间艺术场馆的建设与管理、特色群众品牌活动常态机制等重点课题研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与发展。

3、建立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竞争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拓展供给渠道,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项目补贴、以奖代补、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实现文化产品、供给途径、服务形式的丰富化、多样化、高效化。

4、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制定针对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文化机构的工作考核机制。同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创建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13年3-6月)

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创建动员,出台《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下发《成立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召开全市创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到实处。

2、全面创建阶段(2013年7-12月)

各镇(园、街道)和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履行创建职责。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覆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3、评估迎检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

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评,逐项落实。精心组织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高位领导,全面推进。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编办、文广新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统计局、司法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科协、各镇(园、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形成合力,确保创建的进度和效果。

各镇(园、街道)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有基础条件的镇(街道)可以积极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

2、整合资源,注重统筹。整合公共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整合区域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统筹设施管理使用,统筹资金项目安排,统筹重大活动开展,发挥综合效益,提高整体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探索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共享的有效方式、途径。深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党员远程教育、基层社区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科普法制宣传、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

3、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深入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激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标准推进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立足服务,优化管理,高效能完善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结合实践,注重实际,高质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坚持理念创新,技术支撑,不断解放思想,革新服务理念,探索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重视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园、街道)、村(社区),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创建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推广创建经验,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各镇(园、街道)利用公共宣传栏等阵地,实施文化工作和文化活动通报公示制度,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明确信息员,定期向市创建办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市创建办按月出刊示范区创建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总结阶段性创建成果。

附: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