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新街街道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调整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8-31 13:50:00   [        ]     
文号 宜政发[2013]152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新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关于撤并紫霞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街道对归径社区和紫霞社区进行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归径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上区域调整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紫霞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