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11-29 16:18: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170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1-2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精神和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及《宜兴市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

各镇、园区、街道及市质量强市活动相关部门对照《任务书》和《考评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采用抽查的方式,对部分镇(园区、街道)、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台帐资料进行核查,对部分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三、有关要求

1、年度质量强市工作考评是落实市政府年初质量强市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稳步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市政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加有效地部署明年工作的一次良机,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做好迎评工作。

2、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书》和《考评细则》,认真组织自评,并客观真实地填写《考评细则》中的“自评分”。

3、所有被考核单位和部门要围绕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全年台帐资料目录清单、自评分表于 2013年12月5日前报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兴质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984639;传真:87999478;电子邮箱:yxzljd@163.com)。

4、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要依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公正地进行综合评定。抽查工作应于2013年12月中旬完成,综合评定工作应于2013年底前完成,并及时把考评结果报市政府相关部门。

附:宜兴市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宜兴市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镇、园区、街道)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办法

自评分

考核

得分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部门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考核奖励;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强镇”、“质量强企”活动;制定质量强镇(园区、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考核奖惩。

15

1、建立和完善本辖区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文件明确规定的,得3分

 

 

2、积极开展“质量强镇”、“质量强企”活动,有活动方案得1分,有活动记录得1分

 

 

3、制定“质量强镇(园区、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得5分

 

 

4、建立完善辖区内企业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得5分

 

 

2

深入推进

品牌发展战略

完善品牌培育三年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至少组织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级名牌(商标)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对名牌(商标)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调查、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确保各级名牌(商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

15

1、制定品牌培育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文件记录得5分

 

 

2、组织3家以上企业申报名牌(商标)产品,有申报记录,得5分,少1家扣1分

 

 

3、各级名牌(商标)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6%,得5分,每低2%扣1分,最高扣5分

 

 

3

深化

以质取胜战略

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许可证企业、3C认证企业的监管工作,监管率及持证率达到100%;确保许可证产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3C认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对电线电缆、食品、紫砂陶、危化品、铅酸蓄电池、印铁制罐、油漆涂料和环保设备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对相关企业开展巡查工作。

15

1、检查辖区内生产许可证企业、3C认证企业监管台帐,齐全的得5分,不完善的扣1-2分,未建立的扣3分,发现一次无证生产情况扣1分

 

 

2、确保许可证产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96%以上、3C认证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95%以上的得5分,每低2%扣一分,最高扣5分

 

 

3、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工作,有巡查记录得5分

 

 

4

大力推进

标准化战略

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和无锡标准创新联盟活动,积极申报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辖区内至少申报1只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1只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1只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自主创新或良好行为等标准化试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江苏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确保辖区内标准覆盖率提升10%以上。

10

1、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视申报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打分,最高得4分

 

 

2、符合条件的江苏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得2分,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3、积极推进消灭无标生产工作,促进辖区内标准覆盖率提升,达到要求得4分,每低1%扣1分

 

 

5

全面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组织辖区内规模骨干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C认证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积极争创A、AA级质量信用单位。

10

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10分,工作不到位视情况酌情扣分,争创AA级质量信用单位有1家加1分

 

 

6

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督促辖区内名牌(商标)产品企业、规模骨干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参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宣贯培训,确保规模骨干企业培训面新增10%以上;进一步推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确保辖区内新增3家认证企业;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鼓励江苏名牌产品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5

1、督促辖区内名牌(商标)产品企业、规模骨干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参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宣贯培训,确保规模骨干企业培训面新增10%以上,完成目标任务得2分,不足的扣1分

 

 

2、新增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以上,得1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3、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江苏名牌产品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相关企业有文件记录的,得2分

 

 

7

强化食品

生产企业监管

健全镇、村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配合做好深化食品生产 “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和证后监管,健全监管台帐,确保辖区内企业持证生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

5

查文件和台帐数据库,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健全扣1分,快速反应机制未建立扣1分,责任制不落实扣1分;食品质量合格率不达标扣2分

 

 

8

加强计量工作

配合完成辖区内集贸市场和村级卫生室、社会福利机构、计生指导站在用计量器具的“两免费”检定工作,确保应检计量器具100%受检;辖区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6%以上,在集贸市场有计划推进“四统一”制度;定量包装商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5

1、“两免费”应检计量器具100%受检得2分,应检计量器具受检率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

 

 

2、查推进“四统一”制度计划及工作记录,推进有效得1分,推进不力不得分

 

 

3、定量包装商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得2分,每低2%扣1分,最高扣2分

 

 

9

稳定提高

产品质量水平

辖区内国家和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达到96%以上;进出口商品法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坚决杜绝对抽检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拒检等非质量问题导致监督抽查不合格现象,尽量避免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现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10

1、督促企业配合各级抽检,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得3分,每低2%扣1分,最高扣3分

 

 

2、督促企业配合各级抽检,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得2分,每低2%扣1分,最高扣2分

 

 

3、加强宣传引导,未出现对抽检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拒检等非质量问题导致监督抽查不合格现象及两次不合格现象,得3分,发生1次扣1分

 

 

4、督促抽检不合格企业认真进行整改,不合格产品整改合格率达100%,得2分,发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现象有一起扣1分,最高扣2分

 

 

10

全面落实

打假责任制

积极支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假工作,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有效预防制售假冒伪劣情况的发生。

5

杜绝区域性制假售假重大事件的发生,每发生1起制假售假案件或重大质量案件扣1分

 

 

11

加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监管

全面加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完成相关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5

全面完成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监管任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考核情况打分,最高得5分

 

 

宜兴市201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部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办法

自评分

考核

得分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部门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考核奖励;分解落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行业(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

20

1、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文件明确规定的,得5分

 

 

2、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按照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达的质量工作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质量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有相关记录的,得5分

 

3、制定完善部门、行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计划,明确质量要求,推进行业(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施目标管理,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有计划、责任状、制度的,得5分

 

4、建立完善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得5分

 

2

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见质量强市目标任务书)。

30

根据目标任务书,全面完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目标任务,得30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

 

 

3

依法履行

质量监管职责

加强产品、商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经常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20

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质量监管职责,经常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工作到位,有分析研究会议记录,得20分。

 

 

4

切实履行打假职能

认真开展打假工作,及时上报打假信息,形成联动打假机制,有效杜绝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

20

按打假职能分工,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范围的打假职责,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信息上报及时,未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事件,得20分

 

 

5

加强质量法制宣传

加强质量法制宣传,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10

依据部门职能,加强质量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有宣传资料,得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