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12-31 13:09: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174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2-3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市“11.22”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冬明春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建筑施工繁忙时期,部分企业为赶任务、抢工期,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加之冬季雨雪天气,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搞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部署、强化监管、强化落实,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二、突出重点行业,切实加强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市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等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客运、危险物品运输、重型车运输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乘客携带行李的检测、检查,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同时,要根据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对驾驶人员教育和安全培训,切实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切实保障雨雪雾恶劣天气状况下的道路安全畅通。市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专用校车的安全监管,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市公安消防机构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可行。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山林防火工作,市农林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火险等级发布工作,市旅游部门要做好游客的防火宣传。各镇(园区、街道)要严格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有关规定,加强防范,积极应对。

(三)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

要重点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工程以及大跨度、深基坑、高支模、高层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工程、建设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管;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抓好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合理性的检查、施工现场各项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要督促各项目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要加大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效预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是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修订和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要针对冬季寒流天气的影响,认真检查各项设备设施状况,做好防冻防破裂工作。二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检查的力度。各镇(园区、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要查“三违”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对有严重“三违”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持证上岗、无应急预案的企业,应坚决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三是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物品等重点品种,从源头上实施严格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四是加强对管道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燃气生产、供应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防爆规定,开展安全用气检查。要采用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冬季安全用气和扑救知识的教育,确保安全供气、用气。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市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严防非法窝点死灰复燃。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运输,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教育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六)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

要在元旦、春节之前,分别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旅游汽车、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艺机安全维护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其它行业(领域)要针对各自特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

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及强风、强降温天气,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要高度重视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