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3-31 15:05: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39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3-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沧浦村木桥组山地东、宜浦公路南、沧浦村林业组山地西、山林村山地北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九如城。

2、位叠翠路东、宜兴市农机检测中心南、常红路西、雁行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春雁花园。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