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宜兴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3-31 14:35: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4]34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3-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4年宜兴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27

2014年宜兴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2014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攻坚之年,根据国家、省、无锡市节能降耗工作的刚性要求,为做好今年的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现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为指导,紧紧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主题,以企业节能降耗为主体,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发展;以依法加强节能监管为保障,规范能源管理、全面提升节能水平,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规模工业综合能耗增幅控制在4%以内;万元产值能耗下降7.5%;“万家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32万吨标准煤;实施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20个;完成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35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完成能源审计企业15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个;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95%以上;散装水泥供应量900万吨。

三、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建立以企业节能为主体,部门、属地负责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把规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节能量(节能项目)、淘汰(改造)燃煤窑炉、推行清洁生产等作为主要的定量考核指标。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意见》要求,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季报制度,按季度通报能源利用状况并进行预警,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严格节能评估控制能耗总量。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项目、产业的准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节约能源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实行统一扎口管理,项目节能评估率达到100%,同时探索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制度。重点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与服务体系,开展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20家。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用能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规范能源消耗记录、统计分析台帐、用能设备台帐,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消耗定额考核奖惩制度等,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千方百计降低能源消耗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幅控制在4%以内,工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有所下降。

3、深入开展节能改造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绿色照明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能源替代、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专项行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化、变频控制、电磁加热等节电技术装备,实现供用电系统的经济化运行。鼓励用能单位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各类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节能降耗效果明显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奖励,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节能项目专项资金。

4、严格执法监察提高用能水平。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日常监察,强化节能执法监察检查。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及主要耗能设备运行效率等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能耗超限额标准和仍使用明令淘汰落后设备的单位依法查处。推进落实国家电机效能提升计划,对未按工信部《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规定淘汰低效电机的单位,报请省节能主管部门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加快推进高耗能变压器淘汰(更换)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S7以下高耗能变压器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差别电价。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能耗持续超限额标准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改、直至关停的治理措施,促使企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加快淘汰(改造)燃煤工业炉窑,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害原料,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进工艺设备减少产污环节和污染物量,开展以化工、纺织印染、机械电子、金属加工等产业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水)、废气及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争创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示范企业。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企业。

6、加快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抓住国家、省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战略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引领、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培育规范市场,创新产业经营模式,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科技园为建设载体,面向高端发展的重大需求,实施一批产业化规模化重大节能环保项目,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与产品;培育一批“以环保工程承包为龙头,集技术开发、设备成套、产品制造为一体”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全球细分产业的制高点;加快发展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程设计、施工运行服务为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真正成为中国环境产业发展的一支主力军。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努力破解节能服务机构融资难题,加快节能技术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产业化、专业化的节能服务规模企业。

7、合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在抓好重中之重的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农业、商贸流通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散装水泥率80%以上。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公共交通体系,着力提高交通运行指挥调度平台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认真组织实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8、努力营造全民节能降耗氛围。加强节能教育和培训,将节能降耗作为普及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清洁生产、能源管理、智能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培训。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惠民)产品推广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普及节能知识和技术措施,提高全民节能降耗意识。广泛宣传能源资源不可再生性及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节能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新风尚,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点滴事情做起,共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生活低碳的良好氛围,切实把节能降耗变成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要健全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加强宣传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节能降耗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能源管理网络组织,层层分解落实节能降耗指标,加强内部考核管理,形成能耗限额约束倒逼机制。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经信委负责工业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负责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牵头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原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材推广等。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推广环保型运输装备。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和既有办公建筑系统节能改造等事务。市发改委负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市统计局负责纳入能源统计制度范围内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统计分析工作,开展相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市质监局负责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市商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有关职能部门抓好相应职责范围内的节能降耗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要将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至各重点用能单位,明确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节能降耗考核激励奖惩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增效。

3、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要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要求,围绕年度节能目标的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工作措施,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加强培训指导、监督管理,提高规范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各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2014年各镇、园区、街道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