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4-30 15:35: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4]39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

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为促进太湖水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对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总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太湖治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努力促进湖河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恢复,为宜兴生态文明和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无锡市太湖治理“两个确保”工作要求,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市控3个饮用水水源地、省定9条主要入湖河流、11个小康断面、23个现代化考核断面及41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推进小流域专项治理和省定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努力实现现代化水质考核断面Ⅲ类达标率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2014年全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突出抓好产业结构升级。切实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坚持消除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污染源。一是严格新上项目审批。严把项目准入关口,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验收关,禁批含氮磷等污染物排放的新增建设项目,对限制类新建项目新增污染物实施“减二增一”政策,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淘汰劣质产业。继续推进劣质产业整治和淘汰计划,重点开展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年内关停并转化工等各类污染企业15家;继续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45家,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5家。三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端线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其在工业总量中的占比份额,年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8%。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以上;同时,体现高端、高质、高效取向,着力构筑我市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2、突出抓好面上控源截污。进一步抓好控源截污工程建设,着力削减污染排放。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7.5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和2.5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继续推进污水主管网工程,提高污水纳管率和处理率,不断提升达标排放水平,新增污水管网60公里。年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集镇建成区达到86%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垃圾保洁、收运长效投入管理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扩建4950/年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项目并投入运行,全面实现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100%;加强对港口、码头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设,入湖船舶100%配备垃圾存储器和油水分离器,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二是实施工业点源治理工程。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加大未纳管企业的纳管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工程,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的目标。三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确保推广率保持在90%以上;积极倡导秸秆还田,做好秸秆腐熟剂的推广使用;继续推广商品有机肥,不断提升土壤有机质水平;加强病虫草害的监测预报,不断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继续推广农业防治、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一系列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实现“绿色植保”,确保病虫害综合防治率维持在95%以上。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积极倡导发展循环农业,不断改善农产品品质。建设10个循环有机农业工程,全年新增“三品”农产品认证10只。继续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实施9个规模畜禽养殖场整治工程和1个小型分散畜禽场粪污综合整治工程,同时积极探索分散养猪大户的整治。继续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秸秆收贮站,积极培育秸秆收贮经纪人,发展秸秆收集、运输等合作组织。四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完成相关整治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以接管处理、有动力、微动力处理设施为主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年度责任目标和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3、突出抓好湖河综合治理。切实抓好小流域专项治理和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湖河水质。一是继续实施湖河清淤。切实改善内源污染,继续实施竺山湖生态清淤工程,完成年度清淤工程量;完成宜兴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疏浚河道41.2公里,疏浚土方142.3万方,岸坡整治23.5公里;完成西溪河(邮芳河-杨巷新市段)、埝径河(盛家西桥-西氿段)、厔溪河(老厔溪河口至汤泉段、汤泉至白云溪河段)治理工程,清淤河道13.76公里,疏浚河道50.77万方,建设河道驳岸,实施护岸加固、堤防加固和钢筋砼护工程;完成农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农村河道282274公里394万方。二是继续推进生态恢复。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和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完成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2000亩、荷花湾湿地生态修复工程2400亩、官林镇马公荡湿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1300亩跨年度项目建设;加大自然湿地保护力度,重点研究落实现有湿地管护机制,确保湿地形态和功能的完好,发挥湿地的治太效能;加强森林抚育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完成成片造林5000亩。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继续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市、镇、村三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对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市、镇两级河道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促进入湖河流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四是大力实施重点湖河综合整治。实施滆湖、太湖西岸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以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湖体清淤、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内容的年度目标任务。继续推进省定9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重点做好大港河、乌溪港、大浦港、洪巷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4、突出保障太湖安全度夏。切实抓好应急防控,全力保障安全度夏。一是修订各类预案。完善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最高等级落实蓝藻突发、饮用水危机、信息发布、监测预警、水体污染等“五大应急预案”。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应急防治措施和快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督查和考核机制。二是加强预警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蓝藻防控等监测预警;落实《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在“湖泛”发生期间,落实应急防治措施。三是实施蓝藻打捞与处置。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及督查、考核意见,督促沿湖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有效组织蓝藻打捞,继续加强蓝藻后续处理能力建设和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四是实施饮用水安全保供工程。按市政府《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序、内容与要求,完成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对油车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库区水域范围)实施封闭管理,建设隔离带(墙)、视频监控系统及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湖滏水厂取水工程,建设闸(坝)及配套工程设施。进一步推进“多源供水”和“深度处理”,完善安全供水应急调度方案,开展供水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供水保障能力。

5、突出加强治太执法监管。加强太湖治理的执法监管,确保水质提升和水环境安全。一是深入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始终保持对工业污染排放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污染行业、敏感区域和排污企业的高压严管,防止污染反弹。二是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强化现场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3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切实增强对全市水域和重点污染源水质的监控和在线监测。三是切实加强重要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加强对横山水库、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14个“蓝藻、湖泛”预警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11个小康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的重点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四是继续强化利益调节机制。大力推行减排奖罚机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绿色信贷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治太长效管理。研究制定现有治太工程运行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及氮磷拦截工程维护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已建治太工程发挥最大环境效益。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省、无锡市治太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对照《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由市太湖办具体牵头组织,各治太成员部门和单位相互沟通、共同协作,步调一致、合力推进,确保全市治太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目标责任。治太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各自治太工作的组织谋划、职责履行、督促管理;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配强工作班子,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资金、技术、管理等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完成任务。

3、完善考评机制。市太湖办作为治太牵头部门,为确保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要全面掌握治太进程,开展针对性督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坚持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推动治太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要完善长效管理、工程验收、阶段考评、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考核奖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