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4-30 15:34: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4]40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


宜兴市2014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

为认真对照上级太湖治理工作新的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推进,更高水平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努力促进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恢复,现根据2014年度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城镇截污设施建设。按期建设日处理能力7.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并完工投运;继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60公里;完成2.5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通过截污设施建设,年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集镇建成区达到86%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发改委、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完成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完成相关整治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以接管处理、有动力、微动力处理设施为主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年度责任目标和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牵头部门: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建设局;参与单位:农林局、水利农机局、卫生局、财政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垃圾保洁、收运长效投入管理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扩建4950/年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项目并投入运行,全面实现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100%;加强对港口、码头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设,入湖船舶100%配备垃圾存储器和油水分离器,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继续强化从源头上严控重污染、大排水量项目新上。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8%;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以上;实施传统行业升级改造计划,年内完成关停并转15家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并对官林化工集中区、屺亭化工集中区落实化工园区整改任务。完成4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含15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科技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2、重点污染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工程,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的目标。(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部门:经信委、公用事业局、农林局)

3、环境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强化对环境安全的监管。切实发挥已建监控设施作用,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14个“蓝藻、湖泛”预警断面、11个小康考核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断面水质实施严密监测。进一步加大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机制的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部门:环保局;参与单位:金融办、相关镇、园区、街道)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农药减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确保推广率保持在90%以上;积极倡导秸秆还田,做好秸秆腐熟剂的推广使用;继续推广商品有机肥,不断提升土壤有机质水平;加强病虫草害的监测预报,不断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继续推广农业防治、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一系列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实现“绿色植保”,确保病虫害综合防治率维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2、绿色有机农业发展。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积极倡导发展循环农业,不断改善农产品品质。建设10个循环有机农业工程,全年新增“三品”农产品认证10只。(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结合2014年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建设9个规模畜禽养殖场整治工程和1个小型分散畜禽场粪污综合整治工程,同时积极探索分散养猪大户的整治。(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4、秸秆资源化利用。继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和覆草技术,力争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秸秆收贮站,培育秸秆收贮经纪人,发展秸秆收集、运输等合作组织。(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5、生态防护拦截工程建设。建设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6.7万平方米,2014年完成率在35%以上;继续实施控制性种养水葫芦55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四、湖河综合整治方面

1、滆湖、太湖西岸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湖体清淤、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按规划工程加快推进综合整治,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2、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桥河、社渎港、太滆南运河、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等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重点做好大港河、乌溪港、大浦港、洪巷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河长制”管理。继续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每季度对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市、镇两级河道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进行考核评比。(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各“河长制”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

4、生态修复。完成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2000亩、荷花湾湿地生态修复工程2400亩、官林镇马公荡湿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1300亩等三个跨年度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自然湿地保护力度,重点研究落实好现有湿地管护机制,确保湿地形态和功能的完好,从而发挥湿地的应有作用;加强森林抚育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完成成片造林5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太华镇、和桥镇、官林镇)

5、湖河清淤。实施竺山湖生态清淤工程,清淤面积约9.48平方公里,土方约273.7万方,2014年度完成150万方;完成宜兴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疏浚河道41.2公里,疏浚土方142.3万方,岸坡整治23.5公里;完成西溪河(邮芳河-杨巷新市段)、埝径河(盛家西桥-西氿段)、厔溪河(老厔溪河口至汤泉段、汤泉至白云溪河段)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约13.76公里,河道疏浚约50.77万方,并建设河道驳岸,实施护岸加固、堤防加固、钢筋砼护等;完成农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农村河道282274公里394万方。(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6、蓝藻打捞与处置。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及督查、考核意见,督促沿湖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有效组织蓝藻打捞,继续加强蓝藻后续处理能力建设和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好日常巡查、预警、监测、督办等工作职能。(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太湖办、监察局和相关镇、街道)

7、加强监测预警和湖泛巡查。加强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蓝藻防控等监测预警;落实《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在“湖泛”发生期间,落实应急防治措施。(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太湖办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五、饮用水源保护及安全保供方面

按市政府《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序、内容与要求,完成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对油车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库区水域范围)实施封闭管理,建设隔离带(墙)、视频监控系统及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湖滏水厂取水工程,建设闸(坝)1座和驳岸约200米。(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参与单位:湖镇)

六、目标责任分工的考核

为确保上述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的实施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年中和年度由市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和镇、园区、街道综合考核挂钩。(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发改委、监察局、环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