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4-30 15:29: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4]48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0

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如期实现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达标创建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油车水库水资源保护的若干规定》(宜政发[2013]19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发[2013]19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油车水库水资源保护相关责任单位,包括:市水利农机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农林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和湖镇。

二、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二)实施情况:根据《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时间、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工作成效: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科学、可行;各项非工程措施扎实到位,控制有序;各项保护治理工程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治理到位,成效显著,水源水质长期保持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三、考核形式

根据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计划,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季度考核以保护工作推进情况为重点,年终考核以年度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保护工作成效为重点。

四、评分办法

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其评分办法为:

(一)季度考核

1、制定季度工作实施计划的,得10分;

2按时上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的,得10分;

3、参加季度联席工作会议的,得20分;

4、按时完成季度工作任务的,得60分;没有完成计划任务的,按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比计算得分,即:(完成工作量÷100)×60=得分。

(二)年度考核

1、成立领导班子的,得10分;

2、落实责任部门、专人负责的,得10分;

3、制定年度工作实施计划的,得10分;

4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材料的,得10分;

5、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得60分;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按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比计算得分,即:(完成工作量÷100)×60=得分。

(三)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分值比例为55

五、考核奖惩

考核先进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1、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年度(季度)实施计划表(略)

2、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年度(季度)完成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