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5-30 16:24: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82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5-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路网的优化完善,提高我市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依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农村公路等级,优化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结构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畅通水平、沿线环境,为率先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根据全市农村公路现状,从2014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500公里镇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每年实施100公里),镇村道路标准化建设(内容为路肩、绿化、安保设施)300公里(201420152016年各实施100公里),同时改造桥梁100座。到2018年,镇村道路四级公路双车道以上标准比重达50%以上(其中镇道达65%,村道达40%左右),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覆盖率达100%,镇道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先急后缓、质量第一,属地负责、以奖代补”的工作原则,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市镇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作。

三、范围、重点和标准

1、范围及重点:

列入省农村公路规划网中的镇道、重要村道以及新建连接道路。重要村道是指:镇村公交和农村校车通行线路上的村道;途径3个以上自然村庄的村道(长度应在1公里以上);旅游风景区周边村道和现代农业园(市级以上)出入村道(长度应在0.5公里以上);与市内干线公路搭接的村道(长度应在0.5公里以上)。新建连接道路是指:干线公路连接旅游风景区(包括规模化农村旅游点)、现代农业园、居民集中居住点的道路(长度应在0.5公里以上)。

2、改造(新建)标准:

1)拓宽道路:拓宽宽度不小于1.5米,且拓宽后路面宽度镇道不小于6米,村道不小于5.5米,拓宽方案原则上应采取道路一侧拓宽,道路两侧路肩宽度不小于0.75米。拓宽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级配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30厘米。

2)重建道路:对老路严重损坏需挖除老路重建的,重建后路面宽度要求镇道不小于6米,村道不小于5.5米,两侧路肩宽度不小于0.7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厚度不小于20厘米,水泥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级配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30厘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的,沥青混凝土厚度不小于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

3)新建连接道路:要求达到四级公路两车道以上标准,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

4)镇村道路标准化:两侧路肩不小于75厘米,两侧绿化因地制宜,乔木间距4-6米,胸径不小于5厘米,灌木间距不大于4米,安保设施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相关标准,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设施齐全。

5)桥梁改造:原则上要求与路同宽,荷载等级达公路-Ⅱ标准。

四、奖补政策

为提高镇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公路改造进程,市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镇村道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1、镇道拓宽奖励20万元/公里,村道拓宽奖励15万元/公里(原路面宽度已达 5.5以上的道路拓宽不予列入奖励计划);镇道重建奖励50万元/公里,村道重建奖励30万元/公里;重要连接道路奖励30万元/公里;镇村道路标准化奖励3万元/公里;桥梁改造奖补标准仍执行“宜政发[2007]11号”标准。

2、为确保新一轮农村公路改造的顺利实施,除市奖励资金外,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各镇、园区、街道也要制定农村公路改造奖补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同时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

3、镇村道路改造竣工并且资料齐全后,由各镇(园区、街道)向市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年终一次性全额拨付奖励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扣减直至取消奖励资金。

4、镇村公路改造及标准化建设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有关部门将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五、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新一轮农村公路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市镇村道路改造计划的审核、编制和下达,道路施工图的审查,道路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考核、质量监管、竣工验收以及市奖励资金核拨等相关工作。

2、各镇、园区、街道是镇村道路改造的建设业主,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村道路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新一轮农村公路改造以奖代补政策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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