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5-30 16:22: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4]61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5-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6

宜兴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国省干道、旅游干线沿线环境秩序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农业看护房设置中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着力展现生态路、景观路形象和新农村建设成果,现就我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反映特色、体现功能,整治瑕疵、形成亮点”的目标,切实注重实用节约、功能完备与统一规划、美观整洁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定位高端,条块联动、属地为主,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大力实施主干道路沿线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努力打造适合农业生产需要、衬托道路生态景观的管理新亮点,为建设美丽宜兴奠定良好的管理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消除环境瑕疵。国省干道、旅游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无有碍观瞻的破旧农业看护房,符合保留条件的现有看护房做到规范统一,切实消除破旧棚屋、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

二是着力打造景观亮点。按照规划建设标准要求,拆除新建一批、改造出新一批农业看护房,统一结构外型、外观颜色、用料材质,做到面积合理、朝向合理,形成与道路生态景观相得益彰的建设亮点。

三、整治改造范围

一是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所有农业看护房;二是国省干道、旅游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300米内所有农业看护房;三是主干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300内所有农业看护房。

四、整治改造原则

一是部门牵头,属地负责。市政府已将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属地负责的领导组织体系,由市城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依照各自职能抓好任务推进、现场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属地镇(园区、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具体负责整治改造工作,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各地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村建村有、村改村有”等与属地相适应的投资建设方式,并按照现有农业看护房的状况和用途,实施分类管理,分别采取拆除新建、改造出新的措施,确保以最为适用的方式、最为合理的措施推进整治改造工作。

三是规范统一,整洁美观。拆除新建、改造出新以及今后新设置的农业看护房都必须符合规范设置的规定要求和建设标准,尽力做到规范统一,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确保视觉效果美观整洁。

四是积极引导,和谐平稳。通过上门工作、说服引导、社会宣传等措施,深入细致地动员相关业主支持和参与整治改造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使整治改造行动顺利推进。

五、整治改造办法

1、整治改造形式

1)拆除新建。对残破不堪、无改造价值的;距离高速高铁以及干线道路不足50米的看护房进行全部拆除新建。

2)改造出新。对砖混结构、外形相符、面积相同、基础较好,可继续利用的看护房进行改造出新。

对在规划控制区内的农业看护房,要保持现状、实施改造出新,一律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

2、整治改造标准

严格对照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式样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1)拆除新建标准:坚持“三统一、两合理”的原则,一是统一结构外型。基本结构为砖混结构瓦房一层三间(小户型为二间),外型为长方形条状式样、屋檐为挑檐。二是统一外观颜色。外墙上部用白色防水涂料涂刷,地面向上1米用深灰色涂料涂刷,屋顶琉璃瓦颜色为灰黑色,铝合金移窗为深灰色。三是统一用料材质。墙体为砖混材料、屋顶为琉璃瓦、立面采用水泥批灰涂刷防水涂料,窗户为铝合金移窗。四是面积合理。建筑面积40-60/幢,配建户型及面积与农业承包经营面积、投入规模相匹配,原则上承包面积在80亩以下的,适用小户型,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承包面积在80亩以上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五是朝向合理。以“视觉美观、方便看护”为基准点,结合所看护的农业设施,合理设定房屋朝向,原则上在道路同侧、相邻相连的农业看护房朝向基本设定为一致。

2)改造出新标准:先行组织清理,原则上一块承包地只保留一处看护房,改造出新看护房面积参照拆除新建标准执行(40-60/户,与承包土地亩数相挂钩),在原房屋基础上进行改造出新,做到“两个统一”:统一材质,即墙体为砖混结构,外墙必须使用水泥加固后涂刷防水涂料,屋顶用琉璃瓦铺盖,窗户为铝合金移窗;统一颜色,外墙上部用白色防水涂料涂刷,地面向上1米用深灰色涂料涂刷,屋顶琉璃瓦颜色为灰黑色,窗户为深灰色铝合金。

3、投资建设方式

按照“镇村实施、市作补贴”和“规范权属、集体所有”的政策办法进行投资建设,具体政策如下:

1)镇村实施、市作补贴。由镇、村作为实施主体,按照市定规定要求、建设标准具体实施操作。由市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考核验收,并按照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的资金补贴,拆除新建农业看护房以定额标准700/平方米的二分之一予以补贴,改造出新的以定额标准250/平方米的二分之一(以60平方米为上限)予以补贴。

2)规范权属、集体所有。对属于村集体资产、需要拆除新建的,一律由所在村进行拆除新建,所需资金由镇村自筹、市作补贴,房屋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发包租金归村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对目前属于个人所有的,有条件的地区要予以收回。对目前一次性收回确有困难的,必须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在承包合同期内逐年予以收回。与此同时,对在拆除范围内因距离道路不足50米,且基础较好的看护房,由镇、村予以农户适当的拆除补偿。

六、实施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深入发动阶段(20145月上旬)。各镇(园区、街道)要不折不扣对照目标责任表,认真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工作,进一步弄清区域内须整治改造农业看护房的具体情况,并针对性制定配套措施和推进办法,确保整治改造任务无一疏漏、有的放矢。要加强对业主及农户的宣传引导工作,把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的意义、目标、政策讲清楚,耐心细致化解各类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二是全面推开、改造实施阶段(20145月中旬— 9月底)。各镇(园区、街道)要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对现有农业看护房建设超面积的、季节性看瓜果菜棚架以及附设在看护房周边的鸡鸭棚、杂物棚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在整治清理的基础上,要严格对照整治改造标准,对所涉及整治改造区域内的农业看护房,分别组织实施拆除新建、改造出新,确保整治改造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考核验收、落实长效阶段(201410月上旬— 10月底)。各镇(园区、街道)自行组织自查验收,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对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进行把关验收,并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对拖延迟缓、标准低下的要进行通报,对符合标准要求、整治质量较高的,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照补贴标准兑现相关补贴政策。同时要着眼长远、确保长效的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对整治新建出新的,要坚持“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并落实属地巡查监管责任,使整治成果长效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主干道路沿线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确保整治改造取得预期成效。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农办、市城管、建设、规划、农林、财政、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全面负责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工作的动员部署、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园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将责任落实到村、任务落实到户,努力形成推进整治改造工作的强大合力。

2、强化指导督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协同相结合的原则,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认真执行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发动村委(居委)力量,共同破解整治难点,深入细致做好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整治改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城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坚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整治改造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市财政、建设、规划、农办、农林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落实配套建设政策、资金保障等措施,促进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市监察局要对整治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标准走样、未能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追究责任,切实严明工作纪律,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3、明确管理要求,深化整治成果。要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发挥村级主导作用,探索建立农业看护房日常管理与承包合同履行相挂钩的管理制度,对出现违章搭建、外墙乱涂乱画、看护房周边乱堆乱放等问题的,视情终止合同或取消来年承包权。要举一反三、分类管理,对已经建成但不在本次整治改造范围内的,要对照市有关规定要求,逐步进行整改到位;对待审批新建的,要不折不扣按照市定建设标准要求,一次性建设到位,坚决避免重复改造;对其他承包经营面积较大其所配套建设的农林看护房,除继续执行现有农林承包配套建设看护房政策规定外,房屋建筑风格结构参照整治改造标准要求进行配套建设,相关建设方案报城管部门备案备查,严防违规建设、不按标准建设等行为发生。

附:宜兴市各镇(园区、街道)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目标任务下达表

 


宜兴市各镇(园区、街道)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目标任务下达表

镇(园区、

街道)

现有

看护

房数量

现有

看护

房面积

拆除新建看护房数量及面积

改造出新看护房数量及面积

直接拆除

2间小户型

3间大户型

2间小户型

3间大户型

环科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