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5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设立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6-30 15:44: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92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6-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城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设立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保留城东村村民委员会牌子3年进行过渡,实行村居合一。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开办费、办公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


宜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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