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5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调整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6-30 15:37: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96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6-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合并丁蜀镇丁山社区和解放社区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镇对丁山社区和解放社区进行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丁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后的区域范围为:东至东贤南路,南至白宕河和丁山大河,西至白宕路,北至紫砂路。

以上区域调整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解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