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11-28 15:34: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11-28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7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现就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导向,在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政社互动”和多元共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进治理协同化、政务扁平化、自治民主化、服务社会化。

二、总体目标

争取用三年时间,建立相对完善的社区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社区社会组织,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帮扶弱势群体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居民自治能力、培育居民互助意识,促进社区融合;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以激发活力为重点的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村)民会议、议事协商会、民主听证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全面推进居(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民情恳谈、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贯彻实施“政社互动”工作,为社区“定责、还权、赋能”,通过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依法明确社区工作职责、有效克服居(村)委会行政化倾向。努力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事务工作站(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居(村)民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起规范和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坚持提升存量与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各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性质,与各镇(街道)负责社区工作的机构合署办公,由镇(街道)到市民政局按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各镇(街道)。支持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其职业资格水平与工资收入相挂钩。深入推进社区工作者“提质增能”工程,建立和完善社工招录、培训、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需要,支持各镇(街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建立健全以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为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为基础的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加快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大力培育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学习型、文体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搭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各镇(街道)和社区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为社会组织提供交流、孵化、培训、项目运作、财务托管等方面的服务。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通过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四)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和谐社区建设总体要求,本着理顺关系、理清职能、整合资源的原则,按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模式,按“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人出人、有场地出场地”的“四有”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民生。要积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专业性服务等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使社区服务更加高效、便捷;要引导群众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提高社会服务的针对性;要依托专家资源,开展社区专业化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的水平。

(五)建立健全社区义工志愿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义工服务网络建设,利用现有的社区义工服务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联系义工制度,对社区义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依托义工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深度挖掘辖区内退休或在职的干部、医生、教师、技工等人力资源,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拓展志愿互助服务,让义工参与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鼓励他们与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等社区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时间银行,建立义工志愿服务回馈机制。对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录用到社区工作专业岗位。通过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服务机制,拓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

(六)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居家养老、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拆迁安置型社区居民提供技能培训、关系调适、物业管理等方面服务,引导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尽快融入城市;为纯社区居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支持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需求调查,社区治安巡防,发动社区居(村)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村)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引导和培养居(村)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努力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和归属感。

四、组织领导

(一)形成社区服务的共治合力。组织部门要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和方法,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社区带头人培育工程;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各部门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引导作用,探索社区治理途径,搭建社区工作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机制;综治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治理作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指导社区开展人口信息、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房管部门要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指导,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力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合力推进社区工作。

(二)加大社区社会化服务投入。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社区社会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社区社会化服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激励城乡社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三)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宜兴市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管理和考核,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适度改善社区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提高社工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区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四)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机制,推进考评方式民意化,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