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岭秀首府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2-28 16:30: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2-28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岭秀首府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范蠡大道(规划路名)西、东氿南、梅林路(规划路名)东、宜浦公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岭秀首府。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