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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3-03 15:48:4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宜兴市司法局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服务类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联系方式:宜兴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10-87969082

 

概述

 

2014年,本局按照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要求加入宜兴市政府网站集群,改版升级了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强化民意互动,增加党务公开栏目,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我局将宜兴司法行政网、宜兴普法网和宜兴律师网三大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另外还通过与《宜兴日报》合办司法行政专版,在《宜兴广播电视报》和《宜兴社区》开辟普法专栏,在宜兴交通广播电台开设“律师在线”栏目,设置信息公示栏,发放便民联系卡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在“宜兴司法行政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共审核更新信息76条,公开信息均经领导审核后发布。“宜兴司法行政网”、“宜兴律师网”、“宜兴普法网”共发布信息415,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设立公共查询点、发放资料卡片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2014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便民联系卡2500余张,更新信息公示栏20块次,全年共出刊《宜兴日报》司法行政专版12期,公示一期,《宜兴广播电视报》和《宜兴社区》普法之窗104期,宜兴交通广播电台播出“律师在线”35期。

 

截止20141231日,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万次,排查及化解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矛盾5971个,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680件、调解7527件,调解率、成功率分别为100%98%。劝阻上访17起、108人,防止民转刑20起、20人,调处信访交办案件12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刑释解教人员795人,至年底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77人、刑释解教人员2192人,两类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6件、结案1308件,接听“12348”专线电话465人次。全市有法律服务机构48个,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 3350人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5440件,办理各类非诉讼案件6558件,为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审查和规范劳动合同3520份,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38亿元。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 7724件,其中国内民事 3059 件、国内经济1826件、涉外公证2839 件。市司法鉴定所受理鉴定申请 496 份,出具鉴定报告644份,法院采信率100%

 

我局2014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无。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

 

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1名。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导致有些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对《条例》和《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网站服务功能。紧跟时代步伐,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通政务微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