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3-31 16:51: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3-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宜兴市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31

宜兴市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为促进太湖水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对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总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确立精确治太、精准治污新理念,以水质达标为工作目标,以小流域治理为工作导向,加强协调、加强督查、加强考核,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太湖治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治太方案近期(2015年)目标考核要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 两个确保工作要求,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完成年度COD、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氮磷污染控制方案规定的减排任务;加强太湖西岸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推进9条主要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市控3个饮用水水源地、省定9条主要入湖河流、11个小康断面、23个现代化考核断面及41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55%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城镇截污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太湖流域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继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50公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年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6%以上;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完成官林镇、周铁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功能湿地净化与资源化工程。污泥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参与单位:发改委、环保局、农林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推进太湖流域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建设以接管处理、有动力、微动力处理设施为主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工程;30%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运行资金和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行的运管模式。完成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建设局;参与单位:农林局、水利农机局、卫生局、财政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环卫保洁、收运长效投入管理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加强对港口、码头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设;提升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处理率。(牵头部门:公用事业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落实《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关停落后产能企业5家。组织开展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依法淘汰关闭环境无法达标企业。开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加快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大力推进分散企业搬迁入园,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大力发展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1%;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完成7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含20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参与单位:科技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2、重点污染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积极推广节水减排工程,实现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的目标。完成2家企业的节水改造和废水回收循环利用工程。(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部门:经信委、公用事业局、农林局)

3、环境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强化对环境安全的监管。切实发挥已建监控设施作用,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西氿备用水源地、14蓝藻、湖泛预警断面、11个小康考核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9个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断面水质实施严密监测。进一步加大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机制的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牵头部门:环保局;参与单位:金融办、相关镇、园区、街道)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农药减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新型高效肥料,逐步提高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有效利用率;加强病虫草害的监测预报,不断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继续推广农业防治、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一系列绿色防控技术。(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2、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禁、限养政策,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年度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任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3、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葫芦及其它湿地水生植物、畜禽养殖场粪污、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4、推进循环、有机农业发展。推进循环、有机农业工程;建设种植业生态循环农业工程项目8个。(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5、生态防护拦截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水葫芦控制性放养9000亩(东氿水域3000亩、西氿水域4500亩、滆湖1000亩、莲花荡500亩)。加强对7000亩已建湿地的长效管护,开展湿地植物残体收割打捞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四)湖河综合整治方面

1、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桥河、社渎港、太滆南运河、官渎港、洪巷港、陈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等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重点做好大港河、乌溪港、大浦港、洪巷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新一轮社渎港、官渎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头部门:太湖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2河长制管理。继续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市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每季度对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市、镇两级河道进行综合考核评比。(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各河长制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

3、生态修复。建设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2000亩,马公荡湿地生态修复期工程,修复湿地共1900亩。加大自然湿地保护力度,研究落实现有湿地管护机制,确保湿地形态和功能完好,发挥应有作用。(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太华镇、高塍镇、官林镇)

4、湖河治理。推进城市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宜北河、下漳河清淤整治工程;下小岭河、西北稍河、龙潭河景观调水工程;张渚镇河网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桃溪河、荆溪河、新开河、东下涧、水产河等8条河道清淤10公里、15万方;桃溪河驳岸整治、修复1500米,西河、东下河、荆溪河等生态驳岸1200米,长岗涧、平原涧、芙蓉涧等河道驳岸整治1300米。完成西渚镇西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西河清淤河道3.1公里、土方8万方,对3100米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完成新建镇村庄河网连片水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完成定庄河清淤1300米、土方5万方,河道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完成农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农村河道157108公里180万方。(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新建镇、西渚镇、张渚镇、公用事业局、相关单位)

5、蓝藻打捞与处置。制订年度蓝藻打捞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及督查、考核意见,督促沿湖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有效组织蓝藻打捞,继续加强蓝藻后续处理能力建设和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履行好日常巡查、预警、监测、督办等工作职能。完成主要入湖河口蓝藻打捞点清淤工程,提高蓝藻富集能力;建设蓝藻生态处置示范工程1个;完善太湖沿线蓝藻打捞点电力设施建设工程。(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太湖办和相关镇、街道)

6、加强监测预警和湖泛巡查。加强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蓝藻防控等监测预警;落实《太湖湖泛应急预案》,落实湖泛巡查、监测、预警及应急防治措施。(牵头部门:环保局、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太湖办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五)饮用水源保护及安全保供方面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达标建设,按市政府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序、内容与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实施封闭管理,建设隔离带(墙)、视频监控系统及水土保持工程。加快备用水源地、自来水深度处理及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强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监控预警;做好城市供水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供水安全。(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六)完成上年度结转治太目标任务

按上年度治太目标任务书要求,完成上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小流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湖河治理等四大类目标任务及相关工程。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省、无锡市治太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对照《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由市太湖办具体牵头组织,各治太成员部门和单位相互沟通、共同协作,步调一致、合力推进,确保全市治太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目标责任。治太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各自治太工作的组织谋划、职责履行、督促管理;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配强工作班子,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资金、技术、管理等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完成任务。

3、完善考评机制。市太湖办作为治太牵头部门,为确保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要全面掌握治太进程,开展针对性督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的实施计划,每月报告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以及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每半年报告工作总结和计划,及时报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工程验收、阶段考评、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考核奖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