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7-01 16:08: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7-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政办发[2015]53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宜兴市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5日是第四十四个世界环境日,是我国新环保法修订后的首个“环境日”,同时,6月又是无锡市“环境月”。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促进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中国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为隆重纪念这个重要环保节日,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环境月”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市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纪念“6•5”环境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行绿色消费,建设生态文明”这个主题,大力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光辉实践和显著成效,引导全市人民牢固确立生态宜居核心价值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促进我市建设发展的绿色化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为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项目及责任单位

项目一:纪念活动启动仪式暨广场环保宣传咨询

活动内容:1、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及市民群众等约150名环保志愿者代表参加现场活动。2、表彰2014年全市各级各类绿色单位。3、请社区居民代表宣读环保志愿倡议书。4、请市领导讲话并宣布“2015年宜兴市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5、组织环保签名。6、参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展览和低碳科普宣传展板。7、开展环保宣传服务咨询。分宣传资料发放、环保举报投诉、环保法规咨询、建设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管理、环境监测预警等若干小组,现场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8、组织参观步行街“环保主题公园(低碳科普示范一条街)”。

活动时间:6月5日(星期五)上午。

活动地点:宜城街道文化广场、步行街。

注:周铁、和桥、官林、徐舍、张渚、丁蜀等各镇分别同步举办广场环保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团市委、妇联,市环保局、教育局、城管局、建设局、相关镇(园区、街道)等。

项目二:举办“生态宜居•美丽宜兴”环保专场文艺演出。

活动内容:1、围绕“生态宜居•美丽宜兴”主题,编排环保文艺节目,分别在宜城街道、环科园、周铁镇、万石镇、官林镇、徐舍镇、张渚镇、丁蜀镇等地举办10场次巡回演出。2、组织5个社区举办环保文艺演出。

活动时间:6月5日晚在宜城街道文化广场举办首场演出。其它各地巡回演出按计划落实,于6月20日前结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项目三:举办“生态新宜兴•美丽宜居城”环保摄影比赛。

活动内容:1、组织拍摄,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关心重视、环境文化、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环境警示、幸福家园、和谐发展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拍摄;2、组织评选,选出100幅精美图片;3、组织展览,举办摄影作品巡回展,将所有获奖作品分类制作成展板,在市文化广场及部分乡镇、社区进行巡回展览。

活动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下旬。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文联、摄影家协会、各镇(园区、街道)。

项目四:开展“绿色新生活•低碳我先行”社区环保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1、改造升级社区“生态教育馆”。更换宣传版面,配置投影仪及电脑设备,增添环保图书及音像资料。2、组织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社区环保宣教平台向社会开放。3、开展社区环保专题讲座。4、开展社区环保志愿活动。5、开展第八届“宜兴市绿色家庭”评选活动。6、举办“晒晒我的低碳生活”——家庭变废为宝手工制作品展评。

活动时间:6月中旬前。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环保局、各镇(园区、街道)。

项目五:设置“低碳科普示范一条街”。

活动内容:1、设置“市民环境保护公约”宣传牌;2、沿河两侧设置“低碳科普长廊”(12块灯箱宣传栏);3、设置6块(2.5米×1.2米)滚动低碳科普广告宣传画;4、加强步行街污染防治,确保无有效环境投诉;5、在步行街主要商店设置“低碳科普角”。6、成立步行街环保志愿者队伍。

活动时间:5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宜城街道等。

项目六:开展“我做环境小主人,建设美丽新宜兴”环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1、改造升级学校“环保教育馆”,并向全市学校及全社会开放。2、开展全市少儿生态绘画活动。3、开展“绿动朝阳”环保主题活动。4、组织各级绿色学校开展“六个一”活动:上一堂环保主题班会、唱一支环保歌曲、看一场环保电影、做一次环保义工、写一篇环保作文、开展一次水环境调查。通过“小手拉大手”,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活动时间:6月中旬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环保局、相关镇(园区、街道)。

项目七:开展“动感青春•情系环保”青年环保志愿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1、开展“低碳出行•骑乐无穷”环太湖游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组织30名青年环保志愿者骑自行车沿太湖环行。2、开展“保护太湖水•你我共参与”太湖水质观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对主要入湖河道进行水质观测。3、组织青年代表参观宜园空气自动监测站,了解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以及发布过程,从而增强环境保护与空气污染防治意识。

活动时间:6月中旬前。

责任单位:团市委、环保局、青年环保志愿者分队。

项目八:开展“生态文明媒体在行动”专题活动。

活动内容:围绕“生态文明城乡行”系列专题报道,组织市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主要媒体,对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新闻竞赛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活动时间:6月份。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广播电视台、宜兴日报社、市政府网管中心等。

项目九:创设纪念世界环境日宣传氛围。

活动内容:1、在宜城及各镇区主干道、中心广场设置环保公益广告牌、环保横幅和环保电子标语;2、在城区特定位置摆放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地宣传牌;3、在城市环保宣传栏张贴主题宣传画;4、宜兴日报、宜兴人民广播电台、政府网、环保局域网同时组织纪念环境日专题宣传;

活动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各镇(园区、街道)。

三、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从四月中旬开始至六月底结束,历时两个多月,分三个阶段落实推进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中旬,活动筹备阶段。主要工作:1、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调查研究;2、制定活动计划方案,确定活动内容;3、拟发相关文件;4、召开部署协调会,明确活动内容、任务与责任分工;5、筹划准备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下旬,活动开展阶段。主要工作:1、按照活动计划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2、对各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3、协调解决活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6月下旬,活动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针对不足与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环保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管理与协调等工作。环保局宣传教育科科长为活动联络员。

2、细化实施方案。各镇(园区、街道)要积极参加并配合开展相关活动,结合实际,按照不少于5项内容的要求,细化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造浓宣传氛围,确保活动成效。活动方案请于6月3日前报市环保局宣传教育科。

3、落实相关保障。根据实际需要,落实专项经费、物资、人员等必要保障,确保“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有序开展。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系列活动开展情况,造浓活动氛围。